字如其人,透过一个人的字体大概可以窥见一个人的学识,修养,性情等特征。一般来说,喜欢狂草的人,通常性情豪爽奔放;喜欢正楷的人,大概为人比较严谨刻板。
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字不好看,其实就是手的动作跟不上思考的速度。所以不怎么思考,规规矩矩动手的普通人,字写得好看,能用简洁概念归纳想法的一般聪明人,字也漂亮。反倒是想象力天马行空,发散力无与伦比,思绪难以用语言概括,脑回路完全有别于常人的"绝世天才",往往字丑的没法看。这一点往往在签名的时候体现的特别明显。
这几天写字比较多,写得越多,越发觉得自己的字看不下去,实在有必要去练上一练。有时候把自己的字迹拍给别人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更加坚定了自己练字的信念。稍感安慰的是,自己还有点自知之明,也有点羞耻心,一个人若是这样,表明应该他还不是无药可救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