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没有出去,在中央六台不小心又看了一遍《不见不散》。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葛优的电影,葛优的幽默正好符合了钱钟书说的,幽默是最高的智慧。而非常凑巧,我认识葛优是从《围城》开始的。《围城》这本书跟了我二十多年,里面的人和事影响了我很多,特别是方鸿渐。方鸿渐里的唐晓芙,而不是其他的人,而最后的结局才是我一生要规避的结局,特别是那个拉长了的暮色里打鸣的钟。我一生不如方鸿渐,但都有一个唐晓芙,都碰到了苏文纨,只怕最后都是过着孙柔嘉一样的日子。
《不见不散》不如《围城》,但是却是葛优最好的作品。我喜欢不见不散里面的葛优。而今天晚上所看的《不见不散》还有另一个意思。
今天是年十六,有一个悲哀的故事画上了句号,有个老人走完了他的最后旅程,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过《不见不散》,不知道他有没有来世,来世也许永远不会想起“不见不散”,而是《不见不散》里面的一段话,“不要给我打电话,也不要去找我,也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忘了我,忘得越干净越好,拜托了!”我今天晚上脑子里盘旋的就是这段话。而最大的讽刺是,我的礼物竟然在今天投错了地方,估计是这位老人在天有灵。
这个故事开始于十多年前。
我很年轻很得志的时候,到过一个县城任职。还没到那地方,就有两个女人给我发了短信,一个告诉我要防谁,一个只是热烈欢迎我去那里。我惊诧莫名,我人还没来,是非就来了。我去了就特别留意了这两个女人。
这两个女人都一般年纪,但都比我大得多,估计她们只听说来了一个年轻的领导,没料到领导竟然年轻得那么离谱。
我在主席台上往下看,看见她们都洋洋得意一副自己人的亲切眼神,地下党那种神色,空气中飘荡着摩斯密码。
后来,她们确实都很给我面子,私下里都叫我弟弟,说着彼此的坏话,一个明目张胆地叫我吃饭,一个偷摸着暗暗关心着我,我只好四大才子一样放浪形骸和其他初夏秋冬,好比喷着浓烈的香水,遮掩着这尴尬的关怀。
我有一次,仅有一次,实在没有借口,去了一次关怀我的那家吃饭。
她家竟然很乱,和精致的她不相符。菜很简单,上好的鸡,一个青菜,一瓶红酒,一人一个碗。她还有她女儿,她女儿像她的妈妈,严肃地一直在远远的打量着我。我着急的不是这个,我一直在等。最后我发现红酒是倒在碗里的!鸡肉放哪?!放哪?!放!!!哪????我非常非常地紧张,我一口吃不了一块鸡肉,她们刀工不行,没有正常人能把那么大一块鸡肉放进嘴里,而更不可能放进碗里的红酒里。
我估计这是个智力题,她娘俩都紧张地看着我,一个紧张地问我好吃吗,好吃你就多吃点,另一个居心叵测看着我,我看看你怎么吃!
我用一个生物学家的态度,端详着那块鸡肉,庖丁尚能解牛,我就可以把这块鸡肉按纹理进行轻松分解。
我一边用想到的最好的词让女孩的妈妈满意,一边认真小心地撕扯这块坚韧的鸡肉。
终于这块鸡肉掉下来了,如那个小眼睛女儿所愿掉进了碗里的红酒里,红酒飞溅到我雪白的衬衫上。这个女人如此敏捷地抽出纸巾精准地帮我擦着不可能擦掉的红酒是因为她早就料到了而且动作在心里已经排练了一百零八零九二十次,还恰巧掩盖了她差点掩盖不住的企图,放声大笑!
她妈妈倒是一百个没料到,惊慌失措,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女儿和我。我们两个人也注意到了,满脸通红地坐下。她女儿还算善良,拿了另一个碗给我,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这个女儿,想起她的时候,我就像赴宴结束后的方鸿渐,对着月亮直挥手,嘶牙咧嘴,我才不要娶你,损失个把老婆算什么。后来,这个精明的女儿听说嫁了一个比我当年更年轻更大的官,这个与我无关,就不提了。
后来我离开那个县城很多很多年以后,这个妈妈突然又想起了我,我满脸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难道她女儿离婚了?没生儿子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寄送我礼物,为什么?
今天,天可怜见,这个礼物竟然通了人性,拐了弯,走错了道,晚上又碰见六台可怜兮兮地播放了《不见不散》,我才明白了一点点,一点点。兄弟,你一路好走,一路顺风,下辈子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