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党史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成长成才、堪当大任的“必修课”“终身课”“常修课”,党史学习教育一直在路上。我们要聚焦“三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提高站位主动学,全面系统“学党史”。作为当代年轻干部我们应不怠于学习历史,从历史中获取智慧。坚持把党史作为日常必修课、常修课,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学习内容。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了解党所走过的艰辛而曲折的奋斗历程,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坚守初心和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
突出深入思考学,层层深入“悟思想”。深入学习党史,更是要全面系统梳理分析我们党面临的重大抉择、重大转折、重大挫折、重大斗争,进一步厘清历史脉络、认清历史真实、听清时代脉动,抓好相关业务和党建知识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学习党的理论中走在前列,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把奋斗的“实线”无限延伸,主动投入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第一线,在波澜壮阔的时代征程上,“干”好工作、做出“实”效,以敢于斗争的风骨继往开来、争创佳绩。
联系实际深入学,知行合一“办实事”。我们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党员干部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城乡公共服务,推动全民共同富裕,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回应群众的所求所盼。既要全面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已有工作成果,更要科学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亲力亲为抓细每项民生工程,剖决如流化解每桩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