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和律师哥哥约好了去旁听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一大早来到法院门口等着过安检,人还不少,疫情期间,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律师哥哥磨拳擦掌,看来这次的案子有点意思,激起他的战斗欲望。
进入法庭,布置和庭审直播网上的大多数基层法院布置相似,正中央上方是法官席;法官席正下方是书记员,负责记录;再下方两侧分别是原告和被告席,相向而坐;旁听位置在观众席,有两排位置,只有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原被告席两侧设置公屏,不同角度摄像法庭,我猜是用于直播和监督。
法官就坐后,案子正式开审,适用简易程序。法官、原告律师、书记员均说普通话,被告没有请律师,可能第一次参加庭审,也没有讲普通话,还好我可以听得懂。
随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的进行,我从哥哥的陈述中学到几点宝贵的经验:1、对于每一个环节的任务是什么,要格外明确。比如质证环节,在向法庭提交证据时,对证据的证明事实做说明,便于记录和法官裁判。每一个环节要说服的对象都是法官,而非对方当事人。2、要紧紧围绕案件的焦点进行说明。前期准备时,各方提供的书面说明、各种证据可能很多,但是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的关键性证据只有那么几样,要时时刻刻准备好这几样证据,以便回答相关提问和做出说明。在对方陈述时,很有可能提出一些和案件争议焦点并没有太大关系的证据或者论述,要能及时分辨,不要被带偏。
而被告显然是一个没有法律意识和法庭经验的老百姓,经过观察,也带给我几点感受:1、作为老百姓,面对庄严肃穆的法庭,和各种或许并不咄咄逼人但一针见血的证据和陈述时,很容易出现低声爆粗口、忍不住想要打断对方或者法官说话、或者询问对方当事人、询问法官还有多长时间休庭等情形,这些实际上是违法法庭纪律的。2、当事人有几次因为着急,声音大过法官,这其实是因为对自己的主张不清楚在何时提出、在每个环节应该有怎样的应对的体现。3、当事人可能开始时明白自己的主张,但不清楚应该把自己的主张和案件焦点做同类项合并,以至于做最后陈述时只是说“我不同意”,却说不上来不同意什么。4、对对方提供的证据,当事人毫无准备,自己也无法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这是非常不利于胜诉的。我们知道,法院只能依据已知的事实和证据做判决,所以证据是否被采信、是否形成闭环佐证案件,是十分重要的。当事人在质证环节看不懂对方提供的证据,就很难对证据证明的事实做及时反应。当对方证据确实、充分时,如果自己仅有主张而无佐证时,是很苍白的。
在休庭时,我离开了法庭,这个案子的结果虽然暂时未宣布,但是谁胜谁负,大家都已心知肚明。被告极力陈述是原告骗他签了很多不该签的合同,而在我离开前,看到书记员找被告核对陈述并签字,被告仍旧嘟囔着“不用看了,没啥好看的,我签。”其实,很多时候,被欺骗可能是无知的锅,但是对自己要签署的文字材料,看没看、签不签、留不留痕、都是自己决定的,谨慎一些,对自己负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引以为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