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调解员老陈向小姚讲解了房产继承的几种方式。而且,答应小姚接下来解释一下“无争议诉讼”。(详见《姥姥去世了,外孙女表示接受姥姥遗赠的房产,两个舅妈不干了(下)》)。这天,小姚如约来到第五调解室继续向老陈请教、咨询。
”陈老师您好!”小姚客气地打招呼。“上次您讲了许多关于房产继承的事情,很实际,很有用。不过,有的地方我还没弄明白,麻烦您再给我讲讲。”
“没事,哪里不明白就提出来,包教包会啊。”老陈调侃道。
“上次您提到房产继承的方式中,可以采用房屋买卖的形式来继承,我就没有听懂。您再给解释一下吧。”
“好的,上次只是说了一个大概,有些事情真的要详细地说说。”老陈答道。
”事情是这样的啊,”老陈还是用这句话来开头,缓缓地说出什么是“以买卖的形式继承房产”。
“比如说,老两口有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老爷子一人的名下。在我国,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为了解释清楚事情的原委,老陈举例来说明。“后来,老太太去世了。按说,这套房子其中就有一半应当是老太太的遗产,对吧?”
“哦,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听到这里小姚恍然大悟,忍不住插话道:“房产证上只登记了老爷子的名字,这样,老爷子就以买卖的方式把房子分配给其他的子女继承啦。”
“对呀,就是这个理儿。”老陈点着头高兴地说,“你不是挺明白的吗。”
“是啊,总算明白了。这种情况下,老爷子可以把房产中老太太遗产的那部分‘卖’给其他的继承人,对吧!”小姚兴奋地说,“其实,名义上说是卖,实际上是由其他继承人享有了老太太遗产的那部分。”
“不过,”话音刚落,小姚又有了新的问题,“干嘛要用卖房子的方式来解决继承问题呐,他们不能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吗?”
“相比较而言,这种方式更加便捷,省去了房产继承中各种麻烦的手续。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老陈解释道,“当然,这样做的前提必须是大家都一致同意。否则,这么做是行不通的。”
“另外,这样做还要按照房屋买卖交税吧,这个税不能免吧?”小姚问道。
“对,既然是房屋买卖那就要按照规定交税,这个确实不能免。”老陈接着解释,“不过,据说有些地区出台了规定,这种亲属之间的房产买卖一律按照30万元的象征性房价交税。如果是这样,确实方便了人民群众。”
这个问题搞清楚了,老陈接着解释起“无争议诉讼”。
“按说,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争议就不可能有所谓的诉讼,所以,无争议诉讼的说法似乎很矛盾。”老陈有板有眼地说了起来。“然而,有些当事人对于相互之间达成协议的效力有所担忧。为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也为了使协议能够获得法院的强制执行力,所以,尽管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可还是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老陈接着补充道:“当然,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之前,并不清楚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理由拒绝受理此类案件。”
“哦,我明白了。”小姚点着头说,“我家在郊区有个亲戚,他们那个村整体拆迁。结果,拆迁之前全村不少人家都跑到法院打官司,主要就是为了分家析产、房产继承。”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老陈听罢接着说,“在1990年代初期,我国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不少宅基地都是写在老一辈人名下。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然而,宅基地使用证的登记却一直没有适时做出调整。”
老陈说,现在村里在拆迁之前,不少人家为了落实拆迁安置而分家析产。有些人家则因老一辈人已经去世,必须协商一致妥当继承分割遗产。这样,产生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其中,无争议诉讼占了绝大多数。
“那么,法院怎么审理无争议诉讼的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吗?”小姚接着问。
“没有特殊要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都要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审理。”老陈说。
现在,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的民事案件,可以按照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审理。这样,无争议诉讼案件得以在法院立案后,在法官正式审理之前,由法院聘请的调解员调解解决,或者由速裁法官及时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调解员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能够获得法院的裁判文书吗?”显然,小姚事先做了功课,她提了个比较专业的问题。
“当然,调解员出具调解书后,当事人再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经法官审核后出具法院正式的民事调解书。”老陈肯定地回答道,“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调解员出具调解书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的认步骤相对简便,收费极低。”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小姚眼巴巴地看向老陈,“无争议诉讼还要分出原被告吗,大家没有争执,怎么来确定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啊,难不成都当原告,或者都是被告。”
“呵呵,那怎么行,民事案件缺少原被告,或者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审判工作无法开展。”老陈耐心地解释道,“无争议指的是这类案件的特点,诉讼是这类案件的实质。所以,这类案件任然要适用民诉法进行审理,并不能因为无争议而放松法律上的要求。”
“愿听其祥!”小姚做作地说。
“呵呵,别装了。今天不早了。下次再说吧。”老陈微笑着说。
“好,一言为定!”小姚说完,自言自语般地接着说:“等的就是这句话。”
老陈听罢不以为然:“多大点事儿啊。下次吧,下次再接着说。”
“好勒!”小姚高兴地起身说道。
敬请阅读:《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