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年的时间,读路德希维·冯·米塞斯的不朽巨著《人的行为:经济学专论》(谢宗林译本),持续更新读书笔记。
第四章 一般行为概念的初步分析
第一节 目的和手段
凡是人意在达成的事物,都是目的;凡是行为人认为是手段的事物,都是手段。
1.何为目的?
行为所追求的结果,其名曰,目的或目标。任何行为的目的或目标,总是要减缓某一不自在的感觉或不适感。
2.关于手段
有助于达成任何目的或目标的事物,被称为手段。
给定的宇宙中不存在手段,只有事物,若某人运用理智打算利用某一事物以达成某一目的,且其行为基于其打算真的使用了某一事物,则这一件事物成为手段。
外在世界的一些成分,唯有透过人心的操作与人心的衍生物——人的行为,才会变成手段;将外在事物转换为手段的,是人有意图的行为。
经济学的研究不是关于外在事物或具体的物质实物,而是关于人,关于人们的意图和行为。财货、商品和财富,以及所有其他的行为概念,并非自然界的成分,而是人的意图与行为的成分。欲研究它们的人,不可看向外在世界,而需于行为人的意图中找寻它们。
3.经济学研究真实的价格
无论手段能否达成目的,只要手段的运用者主观的认为可以消除其不适之感,那么就构成手段——凡是行为人认为是手段的事物,都是手段。
经济学在各种事物的价格研究方面,不问某一事物在别人看来是什么,只问,意图取得该事物的人看来,该事物有什么意义。
经济学研究真实的价格、在实际的交换中支付和收取的价格,不研究若人们不是它们实际这样想、这样行为的话,可能会出现怎样的价格。
4.手段具有稀缺性
手段必然是有限的,某一手段的服务,对于使用此手段的行为人而言,数量总是稀缺的。
若某一事物的服务数量是无限的,它也便不是手段。
有些人习惯将手段分为经济财和自由财,然他们定义的自由财(供应数量赋予、人们毋须节约使用的事物)压根不是任何行动的对象,而是人类幸福的一般条件。
经济学只处理经济财,不处理自由财。
5.关于对财货的排序
直接满足人之欲求、毋须依赖与其他经济财的合作的经济财,被称为消费财或第一顺位财货。
生产财货、生产要素,或较遥远、较高顺位财货,是只能间接、而且须其他财货互补配合才能满足需要的手段。
一个生产财给予的服务在于:当他和互补的生产财结合时,带来一产品,许是消费财、许是生产财,而它与其他生产财结合,最终必将带来某一消费财货。
按照各种消费财距离所结合生产的消费财的远近,排成一序列;距离消费财的生产最近的生产财在第二顺位,而用来生产第二顺位财货的生产财则被排在第三顺位,依此类推。
将各种财货如此排序的用意,是为了价值和生产要素的价格理论提供一个基础。米塞斯将在后面说明,外在事物最先和最终的价值评估,都仅指涉消费财,也即消费财决定生产财的价格。
补充:
经济财不一定是有形的物质;非物质的经济财称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