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努力探寻一条历史资料的出处
一一关于清世宗修族谱圣谕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在2003年间研究南侯刘氏家谱的时候,看到《毛泽东研究全书》卷五《家世编·<韶山毛氏族谱·二修族谱跋>之一》中的一段记述:
盛朝以仁孝治天下,世宗宪皇帝诏直省郡县故家巨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
……
时在光绪七年辛巳冬至前一日
把酒冲寒
醉书于敦本堂面山总编辑处灯 上
合族公识
该段文字为我们提供了 清代以来广修族(家)谱的官方依据。自此把过去只有官宦人家才能修谱的贯例向下衍伸,才有了平民家族也能有修谱的机会。对此,我查阅了不少资料,如大连出版社1998年影印的《四库全书精萃·子部·聖諭廣訓》,並抄录了其中的八条,内容(之一):敦孝弟以重人倫(共陸佰叁拾贰字),(之二):篤宗族以昭雍睦(共陆伯叁拾字),)之三):和鄉党以息争訟(共陸佰伍字),(之四):重農桑以足衣食(共陸伯叁拾捌字),(之五):尚節儉以惜財用(共陸佰肆拾叁字),(之六):隆學校以端士習(共陸佰肆拾叁字),(之九):明禮讓以厚風俗(共伍佰玖拾玖字),(之十):務本業以定民志(共陸佰字)。並各逐字数核对、断句。研读后认为:诏旨,似在世宗宪皇帝《聖諭廣訓序》时雍正二年二月初二日之前某日颁发。其内容仅“之二”与修谱有关联,又非修谱规定。又如商務印書館2011年北京版陈捷先《雍正》等书,但诏旨具体时日和内容一直未能查到,此后多年亦然如故。
近来,在以“《毛泽东研究全书·家世篇·韶山毛氏族谱》(光绪七年辛巳)二修族谱跋言中一段记述:盛朝以仁孝治天下,世宗宪皇帝诏直省郡县故家巨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为内容,在网上徵询该诏的出处”。喜得到Deepseek一位先生的回复。摘录如下:
其诏旨的直接出处是《世宗 实录》中的记载,具体可追溯至 雍正元年(17223)四月的上 谕。
诏旨出处考据:
1.核心文献依据:
《清世宗实录》卷六 雍正元年四 月乙酉(初七日)条明确记载:
诏直省督抚转饬各州县,劝谕士 民尊祖敬宗,辑修家谱。
此诏旨要求各省督抚督促州县官 员,鼓励民间修撰族谱,以强化 宗法伦理。
2.内容对比:
族谱跋文中的“诏直省郡县故家巨 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正是对 雍正上谕中”“劝谕士民尊祖敬 宗,辑修家谱”的概括性转述, 核心精神完全一致。
3.政策背景:
雍正帝即位后大力推行“以孝治天 下”的治国方略,将修谱视为维系 宗族秩序,巩固基层治理的重要 手段。此政策与康熙《圣谕十六 条》中“笃宗族以昭雍睦”一脉相 通。雍正更通过《圣谕广训》加 以 强化推广。
4.地方落实佐证:
清代地方志中常见响应此诏的记 录,如道光《宝庆府志》载:“雍 正初,奉敕修谱牒,邑中氏族皆 纂修世系。”印证了诏令在地方的 执行。
结论:
诏旨的原始出处为《清世宗实 录》卷六·雍正元年四月乙酉条。 该诏书並非独立成文,而是以“上 谕”形式载入官方档案,核心内容 即推动全国性修谱运动,以实现 “以仁孝治天下“的治理目标.
提示:若需进一步查证,可参 考: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雍 正元年卷(中华书局影印本)
·《圣谕广训》雍正二年刊本中 相关阐释
·清代地方志“氏族志”或“风土志” 中关于修谱的记载
以上是该回复的绝大部分主要内容。从中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仅是要查找资料,还要仔细对照资料间的差异,政策出台的社会背景及地方的落实情况,即所列出的四个方面的题目内客:考证文献,内容对比,政策背景,落实佐证。同时又提供了参考提示。这对我来说有不少收益。但仔细阅读,却发现被称为“核心依据”,有点不太理想。於是,我又发了帖子,继续征求可否提供诏旨出处。我发送的内容是:
帖子发出后,有回复甚为感激,但亦觉不太理想。所言:“《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中华书局影印本)雍正元年四月乙酉(初七日)”这句话却有点问题。其一:《世宗宪皇帝实录》载:雍正元年四年庚戌朔(即初一日)。依此,则初六日为乙卯,初七日为丙辰。而该《实录》卷六,(雍正元年四月乙丑(十六日)。,“谕翰林院:……仍复日讲起居注官,如康熙五十六年以前故事。尔衙门即遵上□日(旨)行”。丙寅(十七日)“翰林院侍讲学士岳色、涂天相,左庶子常保、何国宗,编修刘于义,检讨觉罗逢泰、李仲莪、巩建丰等俱充日讲起居注官”。又查《雍正朝起居注》(道客阅读 影印本·5/4223页)载:“雍正元年歲次癸卯四月十八日丁卯(此为《雍正朝起居注冊》起始日)午時上御乾清門聽政,各衙门官员面奏毕,上曰:五伦为百行之本,天地君親师宜重…自古师道之隆至孔子之后无以复加……故敕追加孔子五世……”。(15/4223页载)“二十八日丁丑,是日,起居注官逢泰、李純峩” 。“二十九日戊寅,是日起居注官伊都立、劉於義”。所载的起居注官皆系当日的值班翰林官,此处所列当班记录日期与干支:十八日丁卯(序4)、二十八日丁丑(序24)、二十九日戊寅(序25)当属无误。其均指向四月初六日乙卯或初七日丙辰。其二. 该《实录》中,雍正元年四月内均未查到回复所称“明确记载……”语。因此可否提供新的依据呢?
DeepseeK又复之如下:
你的问题非常精准,确实需要更严谨的文献依据。经过重新考辨,雍正帝关于修谱的诏令,並非一次性颁布的独立文件,而是贯穿雍正初年的连续性政策,其原始记载需综合以下核心史料:
一. 原始诏令的文献定位
1.《清世宗实录》雍正元年四月丙辰(十八日)条
“谕礼部:孝为百行之首,敦孝弟以重人倫,……修族谱以联疏远。”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中华书局1985年影第1冊第126页)[笔者注:此系《圣谕广训》十六条之二“笃宗族以雍敦睦”中的话]
日期校正:四月丙寅=四月十八日(1723年5月22日)。非此前误注的乙酉日。[引者注:依《实录》及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四月庚戌朔(初一日)丙寅日是十七日,或许回复者依据不同]
2.《圣谕广训·笃宗族以昭雍睦》雍正二年(1724)官方释文
“修族谱以联疏远……尔兵民其知此义,则亲睦成风,推之天下为一家矣。”
(《圣谕广训直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政策落地:此释文由雍正钦定,要求全国州县官吏每月朔望宣讲,明确将‘修族谱‘列为法律化义务。
二、政策背景的佐证链
1.行政执行档案
《雍正朝内阁户科史书》载:
雍正元年十一月,福建巡抚黄国材奏:遵旨刊发《圣谕广训》,饬令各族纂修谱牒,以彰孝治。”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 02一01一001一000015一004)
·证明地方大员已接到诏令并执行
2.地方志记载
·乾隆《泉州府志·风俗》载:“雍
正初年,奉宪檄修谱,凡故家皆纂辑世系,无谱者咸创为之”(卷二十,页七)
·印证诏令在基层的普及程度。
三、日期矛盾的根源分析
您敏锐发现的日期错位(乙酉/丙辰)源于:
跋文将《圣谕广训》颁发时(雍正元年四月)简记为“世宗宪皇帝诏”,未注具体日;
·二年《圣谕广训》完善制度
·三年通过《朱批谕旨》督促进度(如雍正批田文镜奏折:“族谱关风化,当实力劝行”)
结论:诏令的实质出处
1.原始文件:
《清世宗实录》卷六 雍正元年四月丙辰(十八日)上谕,内容为颁布《圣谕广训》框架。[笔者注:上已说明丙辰非十八日,而是初七日]
2.政策核心:《圣谕广训》第十六条“修族谱以联疏远”(雍正二年官方释本)[笔者注:应是指《圣谕广训·笃宗族以昭雍睦》]
建议查证路径:
①直接直阅《清实录》雍正元年四月丙辰条(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冊P126);
②对照《圣谕广训》第十六条释文(《四库全书》本最可靠);
③检索“中国方志库”中雍正至乾隆初年地方志“风俗志”条目。
此考订可解释所有文献,亦符合清代政令推行规律。若需具体档案图像或原文摘录,可进一步提供。
以上二复仍不能令人满意,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