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叛逆的特点
青春期大体上指12岁到18岁的年龄段,俗话称为少男少女们,正是人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快速期和关键阶段,其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增强。在心理上渴望别人(尤其是家长)把他当成大人看待,尊重他理解他,但是由于生理和心理各方面发育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以及生活知识的局限性,在情绪上不稳定,冲动性强,控制力差;在思想和行为上盲目性大,不稳重,做事不切和实际,切与大人唱反调。但又要求自己有自主权、发言权、平等权、隐私权,在这些权利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往往和家长激烈对抗。 青春期的情绪、思想和行为方面的表现只是这个特殊年龄段的正常表现,大人以引导为主,不宜与之对抗。 青春期叛逆的表现看上去和一些青少年情绪障碍或者精神障碍很像,实际上有明显的区别,下面是青春期叛逆不同于精神障碍的特点 1,情绪、思维、行为受自己的意志控制,收放自如,随机应变; 2,情绪、思维、行为与所在环境相适应; 3,情感丰富、协调,意志力坚定; 4,无社会功能受损,学习、工作、人际交往正常,社会适应良好。睡眠时间的需求正常,饮食和自己的习惯一致; 5,很少有躯体不适,即使有,能自我调理好转; 6,刺激因素消除后,不当情绪、思维、行为、生理反应很快消失。 7,价值观、角色认同、角色定位、自我独立意识符合青春期这一年龄段的大部分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