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讲述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中排位第八的贾府四小姐-贾惜春,她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也是贾珍的胞妹,生母早逝,因贾母疼爱女儿较多,把惜春也接到荣国府中一同照顾。
惜春,第一次出现便是在黛玉初进贾府之时,书中对她的描述仅有一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那时候的她还是个黄毛丫头,不像宝钗黛玉一样,作者曹雪芹先生对惜春外表的描述仅一笔带过,可见其样貌在贾府并不出众。
惜春擅长作画,文采方面不及宝钗黛玉湘云她们,同二小姐迎春一样,在众姐妹吟诗作赋的时候,惜春和迎春也只不过是作为陪同的角色,并无大放异彩的时候,有很多诗社众姐妹齐聚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忘记通知惜春参加。
惜春本是宁国府嫡出小姐,身份尊贵,却因父亲贾敬沉迷炼丹修仙終中毒身亡,哥哥贾珍沉迷女色不能自拔,嫂嫂尤氏置若罔闻,因而导致其小小年纪便没受多少关爱。
虽然惜春身旁嬷嬷丫鬟簇拥照顾,表面风光却并无小姐之感,再加上寄住于贾府屋檐之下,不敢娇气造作,贾母虽有所疼爱,但是相比黛玉宝玉,不及万分之一,内心深处顿感人情冷暖,索性高冷孤傲起来。
惜春虽然身在贾府,但宁国府淫乱之事不绝于耳,更是传的众人皆知,贾珍、贾蓉等人同秦可卿、尤氏姐妹等乱伦之事使得外人觉得宁国府除了门口那石狮子是干净之外,连府中阿猫阿狗都是不洁之物,这也使得惜春时常听到丫鬟嬷嬷们在背后风言风语,使其好不自在,内心更是对那个宁国府之家心灰意冷,恨不得断绝往来。
在抄检大观园一回中,她的丫鬟入画被搜出男子之物,入画解释是珍大爷赏给哥哥的,暂时寄存在自己这里,王熙凤和尤氏都顾及惜春面子,且这不算啥大事,便想不过多追究,但惜春却无法容忍此事,嘴里说道:
“或打,或杀,或卖,快带了她去。”
“古人说得好,'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
“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给你们教坏了我!”
言语之间,透露着冷漠与无情。入画跟随自己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般人怎么都会为之求一下情,可是这惜春全然不念多年主仆之情,就是让嫂嫂尤氏将入画处置了去,就连尤氏都忍不住说她心冷口冷心狠意狠。
好一句“不做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惜春通过牺牲入画这个贴身丫鬟,来斩断与宁国府的一切联系,保证自己的名声不受到影响,说明在惜春心里,早已经对那个淫乱不堪的家庭没有丝毫的眷恋,早就想和那个原生家庭一刀两断,互不往来。
惜春对待周围事物的冷漠,并非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她自小便没有父母的疼爱,虽有哥嫂但也对自己视若无睹,置若罔闻,再加上小小年纪便寄人篱下,受人眼色,虽有贾母疼爱,可相比黛玉宝玉等人,不及万分之一,因而在贾府选择低调做人,不娇柔不做作,而宝玉等人在许多集会上也没有通知她参加,可见关系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好,这也使得惜春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心态成熟,内心冷漠。
她就像是一只刺猬,在预感到危险来临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便是展示出自己尖锐的刺来警告他人不要靠近自己,然后便是裹做一团,愣是你他人想要靠近送温暖,她也无动于衷,冷漠相待。
惜春的正册判词这样写道:
“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惜春看到三位姐姐的结局: 元春虽贵为贵妃,但终不免“虎兔相逢大梦归”,迎春虽然千金小姐,也落得个“一载赴黄粱”的下场,探春虽为王妃,却也只能“千里东风一梦遥”。
便知道荣华富贵只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贾府日渐衰落,有大厦将倾之势,到那时无人能够帮助自己脱离苦海,也没多少人会在乎自己的生死苦难,只不过“树倒猢狲散”,大难临头各自飞而已,倒不如自己提前下船,免遭祸害。
于是惜春最后选择皈依佛门,常伴青灯古佛的,宁愿做一名缁衣乞食的小尼姑,也不愿做那无人理会的“假”小姐,更不愿做那豪门大户的官太太。
惜春同宝钗一样对待周围事物冷漠,但又有所不同,宝钗懂人情,明事理,虽看破却不说破,依然徘徊于人世纷扰之中,而惜春看透人情冷暖,富贵荣华终不能长久,选择脱身而去,入了佛门,离了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