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魂记

很久以前,我听我的一位闺蜜讲过一个故事。事关她与他。据说,这一切都是真的。


闺蜜名叫阎凤娇。此凤娇非彼凤娇。他的名字叫赵寺。据说其母年近四十仍膝下无子,便去附近一寺庙求子。当时发下宏愿,如若真能中年得子,便以寺之名冠之孩子。

回去不久之后,果然腹中有喜。十月怀胎之后,产下一子,按当日之约,单名一个寺。此赵寺自然非现在红遍中国的号称亚洲舞王的尼古拉斯赵四。

凤娇自幼多静少动,素心如莲,不爱玩闹,却工诗词,擅绘画,通文玩,精音律,犹爱女红针织。父亲为政,虽不敢说是生于钟鼎之家,但也算的上是长于书香门第。

她与赵寺本来素不相识,直到赵寺的父母双双辞世。那一年,他十六岁。

赵父与闫父同朝为官多年。论级别来说,赵父不折不扣算是阎父的上司。为政期间赵父对闫父颇为常识,对其一再提拔。而赵父本就为人正直,闫父也一直敬其为人,对其感恩戴德。赵寺成了孤儿后,闫父念其生前赏识之恩,便主动承担了抚养赵寺的责任。

赵寺永远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阎凤娇时的样子。

那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夜色朦胧,横波素练,满天星子摇曳。

凤娇家旁有个荷花池。每当夏季来临之季,荷花盛开之时,凤娇总爱坐在荷花池旁,或是挥毫写意,或是抚琴弄萧,或是吟风诵月,虽只一人,却怡然自得,不亦乐乎。

赵寺第一次见到凤娇的时候,她便坐在荷花池旁。

时值盛夏,荷花盛开。凉风吹来,荷香阵阵,沁人心脾。凤娇身着一件淡雅蕾丝白裙,手执一只绿萧,正在吹奏。见闫父带着一个男生向她走来,便起身,向他走去,见到赵寺后,微微一笑,略表敬意。

刚才凤娇在吹萧的时候,赵寺虽隔得远,但也能听到。只觉萧声空灵悠静,极为悦耳,心中还在想,倒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子,竟能吹出这般美妙的音乐。

待刚才凤娇向他走来之时,他的耳边还萦绕着凤娇的萧声。待凤娇袅袅婷婷,萧声逐水,随波而来,往他身边一站,冲他嫣然一笑之际,赵寺瞬间感觉整个时光都变得如此的漫柔缱绻。

以后,小寺就和咱们一起住了,就是咱们家的一份子。

阎父说。

那一年,赵寺刚及弱冠。

那一年,凤娇碧玉之年。

赵寺在凤娇家中一呆就是八年。

八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

八年,足够一个英雄迟暮,也足够一个美人白头。

八年,赵寺由当初的青春年少俨然变成了老持成重。

八年,凤娇从当年的少不更事更加出落的亭亭玉立。

八年,两人一起度过了初中,高中,大学。

八年,两人几乎形影不离,无话不谈。

虽非青梅竹马,却是两小无猜。

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受人控制的,就是爱情。

这是凤娇对我说的。这是赵寺对凤娇说的。

赵寺无疑是爱着凤娇的。从见她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她,尽管少年心性不懂爱。但还是就这么轻而易举的爱上了。

凤娇本不知情。但后来两人呆在一起长了,凤娇慢慢发现,赵寺身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优点。良人美玉,如琢如磨;谦谦君子,轩然霞举。因此,忍不住,一颗芳心,就这么暗许了他。

闫父对这件事自然满心欢喜。

某年中秋佳节,皓月当中,一家三口坐在一起,拂衣把酒,疏柳过风,谈古论今,其乐融融。

忽而,凤娇起身道,佳节难得,女儿愿以琴为乐,以舞助兴。

闫父、赵寺自然欣喜。

凤娇起身,先是用古筝弹了一曲《梁祝》尔后又柳腰舒展,跳了一只舞。一琴倾颜,一舞绝艳,直看得赵寺如痴如醉。

酒酣耳热之际,闫父趁兴道,小寺,我将女儿许配与你如何?

这话虽是闫父以玩笑口气说出,但仍听得凤娇面红耳热,娇羞万分。赵寺也是激动万分,不知所措,但内心都欣喜万分,不由自主的想偷看对方是何反应。当发现彼此都在偷看时,又马上低下了头。

两人的婚事,就这么被定了下来。

如果人生的命运都能让安徒生来安排的话,那故事的结尾一定是,从此,王子和他的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只可惜,命运从来不掌握在安徒生手中,甚至,也不掌握在赵寺凤娇他们自已手中。

凤娇美若天仙,虽不施粉黛仍能秒杀众生。如此尤物,旁人怎能放过?

这个旁人,便是某政府要员之子。

此人早就垂涎凤娇美貌,几度搭讪,无奈名花有主,每次都是即兴而去,败兴而归。这次眼看每晚意淫的对象就要真真正正的成为了别人的新娘,心中怎肯善罢甘休?于是在家要死要活,非要逼着父亲用他手里的权力对闫父进行威逼利诱。

闫父在家虽是一个慈父,但他首先是一个政治人物,而且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政治人物。

举凡真真正正的政治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点,狠。对自已尚且能痛下杀手,何况别人?闫父混迹官场多年,自然明白“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一千古不变的官场定律。几乎不用考虑,闫父便知道了该如何取舍。

赵寺、凤娇二人得些消息后,心中又惊又怒。仿佛一下从九宵天宫跌到了万丈深渊。两人四目相对,谁都能看出彼此内心深处的焦急与不舍。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末了,赵寺拉着凤娇的手,我们,远走天涯吧?

私奔?

这是凤娇从未想过的事。不禁有些筹措。

怎么?你不愿意?

我……

凤娇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在她的想象中,她和赵寺的后半生一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每天耳鬓厮磨,赌酒沷茶,红袖添香才对。私奔,这打死她都没想到过,不禁有些不知所措。

怎么?你难道不愿跟我双宿双飞?赵寺不禁有些恼怒。

我……

凤娇心乱如麻,竟然不知如何回答。

都说女人恋爱中智商为零,其实男人恋爱中智商也为零。而且不光智商为零,就连平时的涵养也为零。

好!好!好!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你宁愿嫁给和你素不相识的纨绔子弟,也不愿嫁给我。我今天算是看透你了。以后咱们恩断意决!

说完头也不回的转身而出,只留下一个凤娇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

赵寺一个人远走他乡,到了杭州。每天闲来无事,亦无薪资可言。为了生计,只好每天写书画画,以此为生。

他天资聪颖,自幼便对书画极有研究,因此每天来买他书画者倒也络绎不绝。白天赵寺因为工作繁忙,倒也无暇细想凤娇。可一旦到了晚上,夜深人静,万赖俱寂之时,心中对凤娇的思想却有如钱塘江的潮水一般,一浪接着一浪打上心尖,挥也挥不去,避也避不开。

他来杭州已快半年了。换言之,他离开凤娇已快半年了。这半年的时光,早已消磨了他对凤娇的怨恨,剩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思念。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知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绝决,免叫生死做相思。

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这首诗中的苦涩与痛苦。

他不是没想过联系凤娇,但每当他执笔准备给凤娇写信的时候,脑海里总想着说不定她现在已经结婚了,一想到她正和那个王八蛋在一起耳鬓厮磨,原本被消磨的怒气便又喷发的出来。

既然人家能忘了我,另寻新欢,我为何还要为了一份根本不存在的爱,每天朝思暮想?

赵寺想归这样想,可一旦到了夜晚,思念便再次战胜了恨意。可当他再次提笔写信的时候,恨意却又战胜了思念。每晚如是,赵寺被折磨的痛苦不堪,就连他白天写书作画的生意都受到了影响。他提笔写字,字里行间全是她的如花笑靥;他攥笔作画,宣纸上却全是她是曼妙身影。没有了收入来源,赵寺很快就变成了一个落破书生,以前一天吃三顿的,现在只能吃两顿,后来干脆变成了一顿。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对凤娇的爱,还有恨。

很快,夏至秋来。

春女思,秋士悲。

秋风萧瑟,满地落叶堆积。大雁南归,菊花正黄。天涯遥遥,书信何寄?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此时的赵寺早已形销骨立,不成人样。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躺在自已那一张四面透风的破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时间长了,不知是因为身体还是心理的原因,他总是出现幻觉。他感觉凤娇就在她的身边。白天陪他挥毫写意,晚上陪他红袖添香。这种感觉很温馨,很奇妙。可时间长了,赵寺不得不诚认,这一切都是幻觉,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事实是,凤娇没有和他远走天涯,而是嫁给了富家子弟。

某日早晨醒来,眼开没睁,便闻到了一阵奇香。香味入鼻,本来半死不活的他,立马精神了起来。这香味他太熟悉了,这是他最爱吃的酸菜鱼的香味。而这种味道,天底下也只有凤娇能做的出来。

他的第一反应主是凤娇来了。

睁开眼一看,凤娇果然俏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眉目含笑,举止优雅。

饿了吗?饿了就快吃吧。凤娇吐气如兰的道。语气还是这么的温柔。

一开始赵地还以为自已以出现了幻觉。可当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的时候,赵寺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情感。瞬间,赵寺的眼泪犹如决了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一把抱住凤娇,失声痛哭起来。本来凤娇还是面带笑容,被他这一抱,也不禁失声痛哭起来。仿佛这将近一年的相思之苦只有通过眼泪才能完全证明。

两人相拥而泣,好久才放开。

你怎么来这里了?我真不感相信我的眼睛。

自你走了以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你。我爸非让我嫁给那个高干子弟,可我宁死不从。托了时间长了,我爸拿我没办法,只好任由我了。我在家里担心你,所以就来找你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感觉。

凤娇回答的很简洁,但赵寺完全懂得。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和凤娇,那是不点就通,一点更通。

接下来有了凤娇的日子,赵寺一下子换发了无穷的力量。他不论挥毫写意还是作诗填词,全都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助。晚上,两人便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其实,爱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无非就是与青梅竹马的那个人相依相偎,一起谈诗论道,一起读书作画,一起忧心国家大事。谈累了,俩人相依相偎,即便不说话,也胜过了千言万语。

如此幸福的日子,两人在一起一过就是五年。五年来,他带着她下江南,游漠北,登五岳,阅尽人间美景。

春天落花成溪,两人便醉饮花下;夏天烟雨绵绵,两个便共游西游;秋天白露成诗,两人便赏菊赌酒;冬天寒山暮雪,两人便围炉夜话。

这世上最美的爱情就是这样,斗转无相弃,花谢始相依。

老天似乎格外眷顾些时的他们。五年来,他们还有了自已的一双龙凤儿女。


初次为人父母,两人的心都被两个小可爱萌化了。一开始,两个小家伙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到不好照顾。可随着两个孩子不断的长大,简单的吃和睡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内心,每天除了淘气还是淘气。稍不注意,儿子掉进了荷花池里,再稍不注意,女儿将墨汁吞进了嘴里。

养儿方知父母恩,可怜天下父母心。两人此时此刻终于体会到了这两句话的深刻含义。

凤娇到底是女儿家,难免心慈手软。离家五年来,从未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只因她心里一直怨恨父亲把她当成加官进爵的工具。可是初为人母后, 终于知道了父亲一个人把她养这么大是多么的不容易。于是,回家之念,越来越盛。

赵寺五年来与他朝夕相处,同床共枕,岂能不明白她的心思?不管他心里对闫父有多恨,但毕竟是他养大了他。八年来,他吃闫家的,穿闫家的,就连上大学,都是闫父拿的钱,而这一切,闫父从未埋怨过,也从未歧视过他。凭良心讲,闫父没有对不起他,更没做错什么。如果真要吹毛求疵说闫父有错,那就是答应了他俩的婚事最后却因自已的仕途毁了自已的承诺。

但,凤娇最终和他在一起了。往日的一切,都一笔勾销了吧。

于是,两人决定起程回家。

一路无话。

到了老家的时候,凤娇却犹豫不前。问为什么,答道,当初离家,不辞而别,今日回家,事先又没打招呼,实在不知该怎么面对父亲。

还是赵寺知书达礼,道,既然如此,你先在门中等着,我回家中给你打个前站。若是闫父欢天喜地, 我再来接你。他若大发雷霆,我大不了让他打骂一顿,待他气消了,我再动之以礼,晓之以情。反正咱们孩子都有了,我就不信他是铁石心肠,能将自已的亲外孙儿拒之门外。

凤娇听言,一时也无他法,只好点头答应。

赵寺整理衣衫便到闫家登门拜访。算起来他已有五年之久没回过这个家了。曾经,这个家对他来说就是个避风港。

幼年,父亲遭奸人所害,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避之唯恐不及,一瞬间他举目远亲,是闫父收养了他。他在这个家一呆就是八年,说实话,他对这个家,是有感情的,犹其是现在,他和凤娇真真正正的在一起了,这更是他的家。

五年未见,闫父的样子大变,背已微驼,鬓亦斑白,已然不见当年为官风采。

见闫父落魄如此,赵寺忍不住心中一阵心疼。上前道,闫叔,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闫父刚一见赵寺,本来浑浊的眼睛立马精光四射。一双瘦骨嶙峋的大手颤颤巍巍拉着赵寺的手道,小寺?是你?你回来了?

是我,我回来了。赵寺心中不禁有些哽咽。心想,若是凤娇看到他父亲这个样子,估计早就哭成了个泪人了吧?

闫叔,我不光自已回来了,我还把凤娇带回来了。她就在门外,但却不敢进家门,怕您责怪她当初的不辞而别。闫叔,你可千万不要怪……

还没等赵寺解释完,就被闫叔打断,你说什么?凤娇和你一起回来了?她……她……她就在门外?

对啊,不光凤娇回来了,我们还给您生了一对龙凤胎。说到这里,赵寺忍不住心里的得意之情,向闫父夸耀两个孩子。

可闫父却是一脸迷茫的看着他。看着看着,那本来迷茫的眼神变成了恐惧,仿佛是看到了魔鬼一般。赵寺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出了闫父眼神的变化,便问道,你怎么了闫叔?您没病吧?

你没病吧?闫父反问,声音也是异常的激烈,仿佛是要撕碎空气一般。

怎么了闫叔?我当然好了,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好。

我看你脑子是有病了吧?至从你五年前离家出走以后,凤娇便茶饭不思,日夜无眠。不久便病入膏肓,药石无救,已卧床五年之久了,除了偶尔看看书外,什么都做不了。我遍寻名医,却苦无良药,眼看凤娇都快香销玉殒了,哪来的什么千里寻夫,生儿育女?

说到这里,阎父忽然老泪纵横的道,凤娇身体不好也就算了,脑子也出了问题。以前她爱看书,但看的都是经诗子集之类的书,可现在看书,却竟看些鬼力怪神的书。这孩子,真是可怜。

听闻此言,赵寺心中一阵迷茫。看闫父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做伪,再说他也没有作伪的必要。但如果闫父所属是实的话,那这五年来和他朝夕相处的人又是谁呢?赵寺只觉脑子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闫父继续道,你这次回来的刚刚好。凤娇这一身疾病全都因你而得。医生说她这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说不定她见了你真的能不治而愈。如果……如果还治不好,那在她人生的最后终点,要是能再见你一面,也算是不枉此生了。你去看看她吧。

这话倒是提醒了赵寺。正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虽然有时候眼见的不一定是真的,但也比现在瞎想强啊,遂一路急跑向凤娇闺房冲去。

只见绣床上躺着一个病病恹恹的女子,脸色发白,双目浑浊,奄奄一息,已然一幅不久于人世的样子,但确实是凤娇无疑。

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赵寺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不叫吧,眼前这个人确实是凤娇无疑,但若叫,外面那个人又是谁呢?


就在赵寺犹豫之间,反倒是凤娇悠悠的睁开了眼,叫道,小寺。

声音微弱,气若游丝。

赵寺一怔之间,马上扑到床头,握住她的手道,这……这……后面的话他实在不知该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说。

凤娇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小寺,门外面那个人也是我,你看,我进来了。

赵寺还在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不知何时,身边已然站了一个人,艳若桃李,笑靥如花,明眸善睐,媚于语言,正是和她朝夕相处,为他生儿育女的凤娇无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在疑惑间,只见他身旁的那个凤娇往床一坐,忽然间,两个凤娇便成了一个凤娇,继而床上的那个凤娇便下得床来,含情脉脉的看着赵寺。眼神明亮,刚才下床时那也是身轻体健,哪有刚才奄奄奄一息的半分样子?

怎么会有俩凤娇?

俩凤娇怎么瞬间又成了一个凤娇?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若非亲眼所见谁又敢相信刚才所发生的一切?

看到赵寺一脸迷惑,凤娇便轻轻搂住他的腰,吐气如兰的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自五年前赵寺不辞而别之后,凤娇便心如死灰,整天以泪洗面,久而久之便相思成疾,药石难救,那高官子弟自然推掉了这门亲思,别寻新欢去了。

但凤娇的病却并未因这一点而好转起来,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愈加严重。

某日夜晚,风吹杨柳花飞絮,雨打芭蕉云落叶。凤娇的身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虚弱。她知道自已离死不远了,她并不害怕,唯一遗憾的就是在她临死之前不能与最爱的人见上一面。自从当初他愤而离去之后,想来也快一年了,不知他此时身在何处,不知他此刻过的可好?更不知他此时是否也在念着她。

说来也怪。就当凤娇在临死之际想起赵寺时,她忽然感觉正有什么东西往她身体里抽离出来。她还未来得及细看,便发现床头边上已站了一个人,身材相貌与已无异。她正欲开口寻问,不想那人已飘飘然离她而去。

此时,凤娇忽然想到了以前听别人说的,人在临死之前魂魄离体之说。

看来,我真要死了。魂魄竟然都离我而去了。

已抱等死之心的凤娇却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后听到了外面的鸡叫声,以及父亲来探望她时微弱的呼吸声。

原来,我还没死。

那第二天估计就会死了吧。魂都没了,我还能活多久?

翌日,她又听到了鸡叫声。与时同时,她还听到了赵寺的声音,还有……还有……还有她有赵寺相拥而泣的哭声!

凤娇此时内心的震撼和惊讶可想而知。她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这事。于是只好向父亲寻问。

可闫父听了却哪里肯信,还以为她病入膏肓神智不清了,一边劝她不要胡思乱想,一边安慰她赵寺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凤娇无奈,只好去从书中寻找答案,于是每天便托着将死之身去看些鬼力怪神的书。她本就天资聪颖,素来博闻多洽,过目不忘。看得多了,结合自已的遭遇,便也慢慢知道,原来,这“离魂”之事的却是可以发生的,只要精神不灭,信仰坚定,自身魂魄就有可能出窍。

既然身不能至,那就不妨魂魄到之。愿我将这一生精血全都给予魂魄,陪他游漠北,下江南,登五岳,看遍人世繁华,更愿为他生儿育女,好让他后半生老有所依,死有可葬。

还好你们只在外面呆了五年便回来了,若是呆五十年,怕是只能见到我的一堆白骨了。

凤娇讲到最后开玩笑道。

听完这其中的原委,赵寺心中又是惊喜,又是感动,又是惭愧。当年,若不是他一气之下离她而去,她怎能相思成疾,卧床不起?若不是他一时糊涂,远走他乡,凤娇的一缕香魂又怎么千里迢迢的去找他?

这五年来,凤娇是受了多么大的苦与累他无法想象,他也不也想像。他只能跪在凤娇面前一边失声痛哭,一边大骂自已不是人。

凤娇见状,也忍不住梨花带雨安慰赵寺道,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她还想说点其他的,但又实在不知该怎么说,唯有让眼泪尽情的从眼眶奔腾而出。

眼泪,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高兴的时候可以代替掌声,悲伤的时候可以代替言语。

两人相拥哭了良久,直到互为对方拭去眼泪后才止住。

还是赵寺先反应过来,你进来了,两个孩子呢?

哎呀,我在门外感受到床上的我要急于起来见你,所以就不由自主的进来的,孩子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对于这种灵魂出窍的事,赵寺没经历过,自然无法理解。但此时也无睱去想这些事,拉着凤娇便往外跑。

…………

后面的事想必大家也能猜到。

本来凤娇卧床不起这五年来,闫父脸上鲜有笑容,但自从见了这两个外孙,整天脸上全是笑容,毕竟,含饴弄孙,这是人的天性。

赵寺本来打算向闫父解释一下。但凤娇却说,他要相信他早就信了,五年来我不知给他说过多少次,赵寺只好作罢。心想,闫父不信就不信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他们真的像安徒生童话里写的那样,公主和王子幸福的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了。

凤娇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在酒吧还是在夜市,我已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我们边喝边聊,喝到了很晚,也聊到了很晚,直到他老公给他打电话,她才想起回去。


那晚,月醉星斜。夜色朦胧间,看到凤娇的背影我不禁在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到底要深到什么程度才能将肉身与魂魄分离?一个人到底有多思念另一个人才能致使一缕孤魂千里寻夫,无所畏惧?

忽尔,我想起了汤显祖千年前写的《牡丹亭》里面说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

那一刻,我仿佛明白什么,又仿佛不明白了什么。

不管怎样吧,我都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世界,永远是存在真爱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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