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上公章句述成·德经·贪损第七十五

德经·贪损第七十五

原成:凡物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凡物以矛盾对立物为自身定义,并通过向矛盾对立物转变来完善自身定义。故曰大少之多,报怨以德。贪,求多也。损,减也。故曰是非同门,善恶同根。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

河上:人民所以饥深者以其君上税食下太多。

原成:上有求多之贪,下有减食之饥。

是以饥。

河上:民皆化上为矣叛道违德故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

河上:民之不可治者以其君上多欲好有为也。

原成:上有求多之为,下有减治之难。

是以难治。

河上:是以其民化上有为情伪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

河上:人民轻犯者者以其求生活之道太厚贪利以自危。

原成:上有求生之欲,下有轻死之厚。

是以轻死。

河上:以求生太厚之故轻入死地也。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河上:夫唯独无以生为务者爵禄不干于意财利不入于身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使则贤于贵生也。

原成:这些只有不为活着而活着的,是更加尊重生命的。人君可以决定自身的亡,无法决定自身的存。百官可以决定自身的亡,无法决定自身的存。民众可以决定自身的亡,无法决定自身的存。人君可以决定百官的存亡,百官可以决定民众的存亡,民众可以决定人君的存亡。物是矛盾的,自然是矛盾的。人是矛盾的,社会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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