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

他也想过某一瞬间,从记忆里的罅隙突然泛起的某个片段是这样的----

他躺在沙发上看他赤着脚来回的走在冰凉的地板上,然后转过身回头叫他的名字,那种笑是轻轻的,漫不经心着穿透的不只是他的耳膜,还有他整个跳动的心脏。房间的光是暗暗的氤氲,白织灯发出灰色的芒来,就感觉这个城市的电力永远吝啬的不足一样。

他从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瞬间,他能回到从前。

某个夜晚,房间里的空气污浊得让人窒息,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坐了起来,耳机里的音乐让人厌倦,这一种生活始终是乏味的,他总能在后半夜的睡梦中见到那一张模糊的脸,他看不清的面容让他愈发好奇,他好像忘记了谁,又或许他只记得谁。

失眠。

头痛。

他去无数个酒吧买醉,他想也许在朦朦胧胧的醺然中,他能睡得安稳,至少在梦里不会再看见他。曾经有好几个夜晚,他在梦里质问他的名字,可是终究没有得到答复,他在他的脑海里依然一片的模糊。

整个冬天,他都在吃安眠药。

夜晚突如其来的某个片段在他的睡梦中氤氲不散,他清楚的看到那个男人站在铁轨的边沿,前方是一阵刺眼的芒,轰隆隆的声音夹杂着鸣笛,他始终没有退让,便往后一躺,身子轻快的倒在了冰凉的轨道上,血肉跟着火车的轱辘去了他梦寐以求的远方。

前一分钟他的脸是一个笑状,苦涩而又甜蜜,始终没有透露出任何的绝望,后一秒他便在他眼前粉身碎骨了。

有时候他畏惧死亡的原因,是因为他曾经目睹过死亡。

那个画面,一个男人在他眼前卧轨自杀,在夜晚朦胧的夜色中,他看不清他和他告别的脸是个什么样的表情,他任何时候的模样他都看见过,唯独他躺在轨道上的那副模样他没有看清。

时间在往前倒退,退回三年前。

三年前的某个夜晚,他和他第一次见面,在此之前,他们已在网络上交换了名字,闲谈数日。他前一天夜里,临睡前给他发去消息,他说,不如我们明天晚上见一面,十点钟,在Candy酒吧。他只回复一句,我尽可能准时赴约。

也许他是一个不太守时的男子,他在Candy点了两杯加了冰块的Rum在等他过来,沉溺在亢奋的音乐里,看舞池里的人在蠕动着,似乎这种等待有点百无聊赖。

他半个小时后出现在他面前,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水洗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双遍布污渍的白布鞋。走到他面前时,他能闻到他身上的气味,混杂着烟味的Hermes的大地香水。

他说,你是Tam?他笑着点点头,招呼着他在自己身旁的空椅子上坐下。

你真的不太守时。他说。

我说了,我尽可能准时到。他说。

他抽着细支的南京香烟,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手镯,也许是他佩戴在手上很多年的原因,镯子上有带着斑驳的渍。他看他的脸,皮肤质感粗糙,眼睛里有一层薄薄的雾,似乎不太清澈,面容上的表情总是麻木的不堪,也不笑,眉毛粗犷,睫毛长得打弯。

如果你再不来,我想我一定会走。他说。

真的很抱歉,我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他说。

那你工作上也是如此?他问他。

我的工作对我的时间没有太多过分的要求和限制。他说。

我一直不知道你的职业是什么,在网络上闲谈的时候你也是只字未提。他说。

我是卖字的,说好听一点也就是自由撰稿人。他说。

那么你就是作家吧。他说。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我的职业,靠写字为生。他说。

他们喝了好几杯的Rum,期间有过短短的交流,闲谈而已。直至凌晨三点,酒吧打烊。他和他在酒吧门口的长椅上抽着烟,没有任何去处,像两个没有归宿的游魂一样。路灯的橙色光芒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他说,陈,你想去哪里。

我不知道。他说。

和我回家吧,可以吗?他问他。

他答应他的邀请,去他家里。他住在一条巷子的老房子里,面积不大,一室一厅,他在阳台上种植着许多植物,绿色的多肉和仙人掌,还有白色的马蹄莲,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喜欢种种养养,很多年前他养过一只肥大的波斯猫,后来因为工作无暇顾及,把那只猫送给了他另一个同事。

他问他,Tam,为什么你家里会有那么多披头士的音乐CD。

因为我很喜欢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听一些他们的音乐。他说。

他的电视柜子上摆放着很多的CD,大多数是古典摇滚亦或抒情的歌曲,他从大学开始,就喜欢收藏一些披头士的CD,他很喜欢这个乐队的主唱。他热衷追求披头士,那个1952年在英国的四个人的乐队。他在沙发的墙上张贴着的一张披头士的海报,四个人侧身行走在街道的斑马线上,留着长头发的是John Lennon,他最中意的乐队的主唱。

他曾想大学毕业以后开一间酒吧,这是他的一个愿望,他曾经幻想很多年后他在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子上经营着一间老式酒吧,里面供应洋酒与鸡尾酒,每天就坐在吧台前等待顾客的光临,调酒抑或放老唱片,就这样平淡的生活下去,酒吧里有一个不大的舞台,可以让每一个客人上台唱几句,他无聊时也会抱着吉他在上面唱着他最喜欢的披头士。

两个男人的寂寞在午夜是无法用酒精去掩盖的,纵使是在一片模糊的醺然中,可是那种心底里的空洞还是被对方一览无遗的看穿了,眼神中流出来的麻木与冷漠只是为了掩盖这种寂寞而已,实际上内心里早已被挖空出来,形成了一个无法填补的深渊。

他说,或许我们还可以再喝几杯。

他房间里的灯光总是暗暗的,他能看到他眼神迷离的也在看着自己,就好像空气中浮动着暧昧一样,他能嗅得到他身上那种Hermes大地的香水愈发的浓重,在自己的鼻子前氤氲不散。他第一次近距离的看他眼睛的时候,就好像看到了一块寒冰一样,让人猝不及防的打了一个颤,可是却也值得一看,因为他从未看到任何一个人的眼中是雾蒙蒙的一片朦胧。

他脱下他的白色T恤的时候,在他胸口上看到了一个刺青,是一个秦字,也许印在皮肤上年久了,那刺青好像失色了一样,变成了暗淡的墨绿,他想,这大概是他从前喜欢的人的姓氏。

如同两只巨大的蟒蛇纠缠在一起。在一片昏暗里看到了两具同性的躯体紧紧相拥会略显怪异,可是两个灵魂好像是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归宿,那种孤寂感全然消散在一片沉默的死寂里。他在一声冗长的叹息里看到他的脸,始终是冷冷的,没有一丝愉悦的质感可言。

那个夜晚,他们做爱,熟睡,相拥,过程中没有一句言语的交流。

那年八月的时候,他搬到他的家里,他们开始同居。

最早的晨航从头顶上掠过的时候,看不到它的模样,却能听到它发出来一阵巨大的轰鸣,它被隐匿在云层之上。

天色沉淀下来,朦朦胧胧的透着光,人声鼎沸的噪了起来,熙熙攘攘的清晨,他穿着白色的T恤,拖沓的长裤,站在冗长的弄堂里,头顶挂着潮湿的衣裳,未干,水珠顺着衣缝边沿滴在灰扑扑的水泥地上。

回到屋子里,然后房间的灯光再次亮了起来,氤氲在模糊的光景里,他始终看不到那个男人眸子里的颜色,也没有看清楚他的脸。

他叫起了他的名字,Tam。

他回过头来对他莞尔,他说,你今天起得那么早?

我想吃早餐,我饿醒了。他对他说。

楼下的包子还是豆浆油条?他问他。

包子吧,你可以下去买么?他说。

那你在家里等等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早上的早餐无一例外不是豆浆油条就是包子,就好像冥冥之中已经成为他们两个人的习惯。

两个人的生活开始重叠在一起,他给他买过一枚银色的CK戒指,他手上也戴着一枚,是一对情侣戒,戒指内环刻着T&C的英文字样,是他们名字的首字母缩写。他有时候会躺在他的身边,看他熟睡的样子,听他呼吸声起伏,心脏跳动和自己在同一频率上时,发出轻轻的笑声。

他曾问他,陈,为什么你胸口上的那一个刺青是一个秦字?

他笑了笑,却没有说话,他始终对自己过去的种种遭遇保持只字不提的缄默,甚至是害怕和厌恶提起过去的任何词汇。

他有时候会听着他声音的磁性而睡过去,他看他熟睡的模样,曾经幻觉他们在一起了很多年一样。

他说,陈,我真的很爱你。

那时候处在热恋期时,他说的那种爱,是发自内心的,想和他天长地久。他脑海里渐渐浮现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未来,他从来没想得这么的长远,可是这一次,他把他规划到了自己的生命里去,就好像两个连体婴一样的不可分离了。

那一年十二月,冬天。他特意休了年假,带他去北方的一个城市旅行。

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对车厢里的气味无所适从。他看着车窗外的稻田、小镇、山丘都打马而过,这时候北方的积雪尚未融化,淋淋漓漓的附着在地面上。

他们在红墙黄瓦下留下一张合影,他搂着他的肩膀微笑,脸颊上两个酒窝深陷,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他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样的在微笑着,眼神清澈,满脸宠溺。这张照片里,记录着他唯一的一次笑容,被他放在自己的皮夹里,他每次付钱时打开皮夹,总能想起那时候在北方的快乐。

他一直想和他去北方生活。他说,Tam,有机会,我们一起留在北方生活好了。

他问他,为什么?

因为南方没有雪。他说。

他一直很喜欢北方,喜欢雪。他们在北方旅行的那时候,他每天早上都会拉着他到外面去看下雪,他们两个人在白色的雪地上堆雪人,打雪仗。他给他系上一条灰色的围巾,朝他脸上吐着白气,他知道他怕冷。

他小时候一直就想生活在北方,因为那个时候的他,渴望看到北方冬天的雪花飘扬,其实最真实的原因不过是,他十八岁那年的某个玩伴随着父母工作的迁移,搬到了北方来,那个时候,一到冬天,对方都会给他寄来许多北方雪景的明信片,他看着薄薄的纸片上印着的美景,故宫黄瓦上的冰雪、湖面结冰、雪人,他想,北方的雪一定会很美。

从北方回来的时候,陈已经有了一份自己的工作。他为某个杂志社撰写文字,收入微薄,但他也乐此不疲,因为他热爱文字的倾诉,他想,有些东西是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只能由文字去书写。

他去上班的时候,他就会在家里撰写文字,等待他的归来。有时候他会躺在沙发上,漫无目的的幻想一些纯质的故事情节,男女情爱,悲欢离合,苦恼于爱情的的种种难题。

他回到家里,和他依偎在沙发上看着一系列无聊的电视节目。他问他,你为什么总是在沉默。他说,我不太喜欢说话。

有时候看到你沉默的呆滞,我会在想,你到底在想什么。他说。

脑子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的思绪,就是喜欢发呆。他说。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交流的次数少得可怜,他好像惜字如金一样,轻易的也不肯主动和他对话,甚至连一句爱你都省掉了。这种感情似乎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一样,他始终不知道他心里所想,甚至对他的性格与脾气都不太了解。

有些时候他问他,你喜欢吃什么。

他说,什么都可以,我不挑剔。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他问。

黑白灰,颜色不太显眼就好。他说。

他试图去尝试和他发生交谈,结果也总是无疾而终,他的沉默有时候会让他产生一种无助的空虚,如果总是对着一个不愿意和自己交谈的人说着话,周而复始,却也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即使这样的感情是坚固的,也很容易就像是玻璃一样,落地而碎。

夜晚两个人的缠绵,仅仅只是为了发泄欲望。

他会在凌晨从他的手臂中挣脱出来,到客厅里去抽烟,也不会把灯打开,就在一片昏暗中享受这种夜深人静的孤寂。

有一次他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的时候,他从房间里出来,看到他恬静熟睡的模样,他想,也许他应该是自由的,爱情给他的束缚,让他感到不适,他应该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不受任何的限制,自由自在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第一次觉得,他们的距离似乎没有那么的相近。

很多时候,他看他,眼睛里依旧是雾蒙蒙的一片模糊。

他说,陈,你的眼里为什么没有我。

呵呵。他笑。也许我得了白内障吧。他说。

然后对话结束,他继续回过头去对着电脑键盘一阵的敲打,没有任何表情,脸上的麻木是一层不变的,就像他们刚刚初次见面的那样。

他想起他和他刚刚在一起的那个清晨,他醒起来看到身旁躺着的他,嘴角上扬的熟睡,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躺在他身旁时沉静的熟睡,在这之后没有过的这种表情。

他问他,陈,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他说。

可是你不爱我,为什么那天晚上会和我做爱,还有我问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拒绝。他说。

因为我也不确定我会不会爱你,可是好感会有。他说。

陈,但是我很爱你,我想要了解你,想要和你交流,你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和我多说一句话,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过。他说。

因为我不知道该和你说些什么。他说。

或许我们应该有一些交谈,这样也好让我知道,你是愿意和我分享你的一切的。他说。

可是,我始终不确定,我真正爱的那个人,会不会是你。他说。

什么意思?他问。

假如我爱的那个人不是你,那我和你说的太多的东西,也是没有用的。他说。

那一次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第一次发生剧烈的一次争执。他面红耳赤的控诉他的种种,他甚至厌恶他对他们之间感情的冷漠,他是一个愿意付出的男人,可是偏偏遭遇了他这样的人,就算付出再多,他终归是不痛不痒的默不作声,到头来这种付出也依旧是无用功。

他问他,你没有确定会不会爱上我,对不对。

是的。他说。

他说,那你走吧。

他们同居整整八个月,他在第二天搬离他的住所。他在离开时,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上那枚银色的指环摘下来,摆放在了茶几上。他离开了,离开了这个房间,可光里透射出来的芒,依旧是黯然失色的灰,他看不清他的背影,抑或他是否有那么一瞬间回过头来不舍的张望。

他曾以为他会抓紧一辈子的那个人,离开了他,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房间,想念的思绪涌上来时那种复杂的情感也被房间的灯光氤氲的模糊。

他离开以后,他带过不同的人回到这个房间里,他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需要生理,需要做爱。他模仿曾经的某个片段,他撩拨着那些陌生男人的衣领,在灯光下和他们拥抱,看影子重叠在一起时发出轻轻的笑。

他说,好像原来。

然后开始和他们做爱,没有过程,只有欲望,甚至可怜到连调情都不用,脱下衣服看着年轻的肉体裸露在他面前时,他用手指轻触他们胸前的丘壑,亲吻他们的下颔,手法滑稽而又娴熟,如同一个嫖客一样。

天再亮起来,对方没有留下姓名,他亦不会去过问。然后门再次关上了,房间里空洞成深邃的崖,寂寞与孤独凝结成一片黑色的潮水,吞噬了天光,吞噬了他。

床上杂乱不堪,他疲乏的睡了过去,进入颓靡的睡眠。

整个春天就这样声势浩荡的离开了他,离开了房间。他没有留下任何温度,留给他的,除了手指上那枚浅浅的环形戒痕以外,没有任何只言片语。

他想起房间的灯还是昏暗的,想起他瞳仁依旧是雾蒙蒙的不清澈,想起他麻木的神情,他会想也许他只是就这么轻轻的出现在你的宿命里,却又轻轻的走了,就好像风一样,拂过来,没有一点痕迹。

他离开他之后去往北方的某个城市。他去找了秦,那个名字被他纹在胸口上的男人。

很多年前,在一个镇子上,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是很正常不过的事,可是一个男孩喜欢上和他性别一样的男孩,却被认为是变态抑或神经病。镇子上的流言蜚语与舆论就这样传开了,两个稚嫩的男孩成为大街小巷茶余饭后闲话的对象。秦牵着陈走在巷子里的时候,仍旧被人指指点点。

他问他,你会害怕吗?

我不会,你呢?他说。

我也不会。他说。

那时候两个人稚嫩而又勇敢,丝毫没有任何畏惧。

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会经常遭到父母的责打,他忍受着这种疼痛,他想,为什么爱一个人,会遭受这种痛苦,为什么爱一个人,会有那么多的限制。

十八岁的那一年,他在一个夜晚,偷偷的从家里跑了出来,他去找秦,他到他家的楼下等了他足足三个小时,因为出门的时候害怕会有脚步声,所以他没有穿鞋。秦从楼上下来,把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他的身上,看他赤足打颤的模样,心疼的给了他一个拥抱。

你不穿鞋,为什么。他说。

这样出门的时候会没有任何声响。他说。

可是地很凉,万一被东西伤了怎么办。他说。

我不怕,我被打得习惯了,这点痛我没怕过。他说。

你被打?怎么回事。他问。

没事,没事。他说。

和我在一起是不是很累,让你受了那么多苦。他说。

也没什么,只要跟你能天天开心就好。他说。

他亲吻他的额头,他们在一起一年,他为此受到了一年的委屈。他想,他是爱他的,这一种爱,不存在畏惧,没有尽头,是纯粹的。

那一个晚上,他第一次和秦做爱,他知道爱一个人或许会很痛苦,可是他是下定了决心的。他在一片沉重的呼吸中问他,秦,你会不会永远爱我。

他说,我会永远。

他能嗅到他口腔里的烟味,混杂着口香糖的气息。窗外是树影婆娑,起风了,雨下了,滴落在窗台前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他们像两滩黑色的潮水一样汹涌的融合在一起,他眼神里的一切宠溺都是他们那时候相爱的表现。

他们在一起两年,秦的父母均在北方工作,十八岁那一年的高考,秦的志愿填到了北方的某座城市,最后得到了录取,九月开学的时候,秦离开了小镇,去往北方念书与生活,再也没有回来过,而陈因为高考失利,落榜之后没有继续念书。

他依旧记得送秦去火车站的那个清晨,他在站台上看着身边的那个男孩,穿着干净的棉布衬衫和黑色的牛仔裤,他跟在他的身后,没有说话,一直到他上车,他都没有一句言语。

临行前,秦给他一个拥抱,他说,你在这里等我,我会回来找你的。

他点点头,目送他上了那趟开去北方的火车,只是那天之后的他,总是变得不太喜欢说话,眼睛里也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始终是不清澈的眸。

每年的冬天,他都能收到秦寄回来的明信片,明信片上是北方各个城市的美景,白雪皑皑里的钟楼、古城、长街、民坊。

他给他的回信,总是天真而又稚嫩,他在信里说,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可是对方给的答案总是不太明确的,只是短短的几个字——很快就会回去。

他离开他一年之后,曾经给他寄过一个银色的镯子,他戴在手上,爱不释手,没有脱下来过。他等了他第四年的时候,他大学毕业的时候给他寄来一封信,信里的内容简单明了。

他说,陈乐滋,很抱歉让你等了我那么多年,我不会回去了,你要好好的。

他不知道痛苦是怎么样的感受,他从前爱他的时候,父母的责打,旁人的冷眼,没有让他知道痛苦的滋味,可是那一次,他打开信件的那一刻,他知道他们的那一段纯粹的感情,在他踏上去往北方火车的那一秒钟开始,就不复存在了。可是他依旧会期盼,他相信他说的,他会回来。

整整四年,他等来的结局是这样的,他终于哭了出来,没有防备的,就这样轻易的哭出来。

他在北方的时候,靠写作为生,零零散散的稿酬让他勉强生存。他住在一个潮湿的地下室里,面积狭小,租金便宜,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走廊尽头是一个共用的厕所,洗澡与方便均在那里进行,冬天亦没有热水的供应。

有时候他的文字像是一文不值的垃圾一样,没有得到任何杂志社的录用,他会到附近的酒吧去做服务员,一个晚上八十块,偶尔能偷闲在角落里喝一杯,遇上聊得来的客人,也会说上几句话。

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常常一天只吃一个面包,然后喝很多水,以此充饥。曾经有好几次,他到地下酒吧里去做舞男,靠跳艳舞谋取生计,动作拙略的摆弄风骚,和不同的男人去过酒店,天亮之后他会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钱。他用这样的方式来维持在北方的生活。

他没有找到秦,这个城市太过于庞大,两个灵魂除非上天注定,要不然绝不会出现偶遇。他夜晚会听着走廊尽头里传来的水滴声入眠,他在梦里见到过秦,可只是短短的一个梦,醒来之后触碰现实,秦只短暂的居住在他的梦里。

他离开Tam一年,而Tam有时候会看到他在QQ上更新的某段动态,一张照片抑或一段文字。

那年四月,他给Tam发去信息,他说,Tam,你能给我借6000块钱么。

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问他。

我在这里发生了一点小事。他说。

什么事?他说。

我出了车祸,对方要求我赔偿6000块钱。他说。

我可以借给你。他说。

我过后会还你的。他说。

但是前提条件,你要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他说。

我在北方。他说。

哪一个城市。他问。

西安。他说。

我去找你,你明天下午到机场接机,大概下午的三点半。他说。

好,记得给我带钱。他说。

他订好机票,去西安找他。

那天下午他达到机场的时候,下着雨,他撑着伞在机场外等他,他看到他时,习惯性的上前去拥抱,他没有闪躲。他把一叠厚厚的钞票塞给他,只是他的眼里突然就湿润了。

他说,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

你在这里的那么长时间,怎么过的。他说。

挺好的,有一餐算一餐。他说。

和我回去吧,好吗。他问他。

可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爱上你。他说。

我不在乎,你可以慢慢的试着爱上我,至少你和我住在一起,不会饿。他说。

他第一次主动的亲吻他,他的眼泪滴到他的手腕上时,他能感受到那种炽热的温度,他抱着他的时候,总能感受到他心脏跳动的频率。

在返程的飞机上时,他无意中瞥见他皮夹里的那张照片,那是一年前的冬天,他带他到北方的某座城市旅行时拍下来的纪念照,他一直放在皮夹里没有拿出来过。

他靠在他肩膀上,他说,Tam,或许你是真的爱我。

是的,没错,很爱你。他说。

他从北方回来后,再次和他同居,那枚曾经留给他的银色指环也重新的戴在他的手指上。有时候他去上班,他会在阳台上坐着,等待他的归来。

他有时候回到家里时,他会看到他躺在沙发上熟睡,疲倦的面容让他心疼,轻轻的把一张毯子盖在他的身上,蹑手蹑脚的到厨房里准备晚餐。他从北方回来后,嗜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他总是可以睡得很久很久,他想,他在北方的那一段日子,也许真的累了。

他醒来的时候,他坐在沙发的另一边,他总会打着赤脚的来回走在他面前,然后发出轻轻的笑声,叫着他的名字,他说,Tam。

他也一样笑着看他,可是却没有说话。

某天夜里,他靠在他的肩膀上,他说,过了那么久,我都没有告诉过你我的从前。

你不想说的话,也没事,等到你想说了,就自己告诉我了。他说。

我从前生活在一个很美好的家庭里。他说。

然后呢?他问他。

我十六岁那年喜欢上一个男孩子,然后我的家庭就不美好了,每天回到家里,我的父母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我和骂我。他说。

你喜欢的那个男孩,是你胸口上刺青的那个人么?他说。

我和他在一起两年,一直到我十八岁那年,我们一起高考,一起填取志愿,他想考去他父母工作的那个城市,我陪他一起。他说。

那后来怎么样?他继续问。

我落榜了没考上,他考上了。他说。

你是很喜欢他吗?他说。

那时候他说,让我等他,他一定会回来,可是我等了他第四个年头,他给我的那封信里,只是说了抱歉。他说。

所以你这次去北方,是为了去找他,对吧。他说。

是啊,七年没有见面,我好想再见到他一面。他说。

他抱着他,没有说话,他只觉得他在这一瞬间变得脆弱了,他终于知道他眼神里的飘渺和眸子里的白雾,原来只是他那么多年来走失的那种感觉。

陈有一个盒子,里面装载着秦寄给他的所有明信片与信件。那年六月,他花了好多时间与精力去寻找秦的联系方式,最后在他当初寄给陈的信件地址上打听到秦的电话号码。他联系到了秦的那天夜晚,他回到家里时,他仍在熟睡。

他把他叫醒,他说,我给你一个惊喜。

他睡意朦胧的看着他,问他,什么惊喜?

我帮你找到秦了,你开心吗?他说。

他没有说话,笑着看他。他再次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他说我帮你找到秦了,你开心吗?他依然是保持那种笑状,却始终都没有言语。

夜晚睡觉的时候,他抱着他,他说,Tam,你其实不用那么刻意的帮我去找他,如果我和他尚存缘分,我们会自己相遇的。

可是你说你好想见他一面。他说。

真的很谢你,帮了我这么多。他说。

那是因为我爱你。他说。

过了两天之后,他陪他再次回到西安,他和秦相约的时间是那天的下午。飞机刚落地,他们在机场外打了一辆车到市区的一家咖啡屋,相约的地点在这里。

他在车上的时候,一直踌躇,他安慰他说,等会就能见到他了,没事,就见一面而已。他握着他的手,手心已经湿润,手指微微的颤抖,他知道他目前的状态是紧张的。

车子在咖啡屋门口停下来时,他没有跟着他一起进去,他在车上说,你自己进去吧,好好和他说说话,我在车上等你,你好了就出来,或者是给我打电话。

他走进去,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秦,他没有忘记他的模样,又或者是说,过了那么多年,他的模样始终没有改变。他走到他的面前,叫了他的名字,秦。

乐滋,好久不见。他说。

是的,算上现在的,已经有七年了。他说。

你的男朋友一直给我打电话,说想约一个时间,让我们见见面。他说。

我现在见到你了。他说。

过去那么多年,你还是没有忘记我么?他问。

怎么可能,我已经忘了。他说。

可是为什么还会想着和我见面。他说。

只是觉得遗憾而已,如果当时不是我发挥失常,我想现在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或许依旧是我。他说。

也只是如果而已。他说。

你说让我等你的,我等了,可是你没有兑现诺言。他说。

真的很抱歉,乐滋,我想你真的该放下了。他说。

秦,你离开我之后,有想起过我吗?他问他。

刚刚到北方的时候有,后来就没有那么强烈了,再后来,就忘记了。他说。

原来忘记一个人是可以那么的轻易。他说。

只是我们分开之后,距离与生疏,让我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想你。他说。

我真怀念我们十八岁那年,你说你会一直爱我。他说。

那只是十八岁那年,现在,已经不是了。他说。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他的手机就响起来了,他看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写着老婆两个字,他匆匆忙忙的走到门口接起来。

他知道,他或许已为人夫人父,他们的距离不只是南北方,亦不只是七年,他们之间的距离,现在却是隔着一个世纪的那么遥远。从前的那种童言无忌的诺言只是浅浅的镌刻在了记忆里,没有兑现,那时候那种纯粹的质感,现在也已经找不回来了,他见到他,总算是解开了心底里一直纠缠的那一个结。

从西安回来的时候,他让他陪自己去医院用激光把他胸口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他已经摘下了手腕上的银色手镯。他把盒子里所有的明信片与信件都烧毁了,他知道所有的告别,都应该有一种仪式感。

那几天晚上他都没有睡眠,他就坐在沙发上,进入永无止境的呆滞,思绪空白。他偶尔想起那个十八岁的午后。

十八岁那年的青春总会显得忧伤。

他第一次在学校后墙里见到他的那天午后,天上的乌云聚集在一起,看不到太阳,就像是世界失了色一样,一切都是灰蒙蒙的。气温闷热,他的白色校服的衣领上是常年汗水浸湿留下的泛黄污渍,他就倚靠在墙上,低着头用余光上下的打量着他,夹烟的左手微微的颤抖,烟灰落在生硬的水泥地板上,被风吹散了。

他走上前和他的第一次对话,他说,借一个火机。

他抬起头来看了他的那一眼,他清楚的看到眼前的这个男孩眼里是一道深邃的黑暗,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渊一样,没有光芒的暗,又不清澈。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的火机递给他,他把放在嘴里的烟点燃以后把火机还到了他的手上。

两个年轻的生命倚靠在墙上,没有任何言语,彼此自顾自的抽着嘴里的烟。

青春是这样的痛苦,他十八岁的那个午后,在快要下雨的时候到学校后墙边上去抽烟的时候遇到了他。他记得他在离开的时候,轻轻的对他说,我叫秦,你呢?

陈乐滋。他告诉他自己的姓名。

两个人告别,他的身影在转角后没有踪迹。

两个人的相识也由此而生长。

那几天他都很开心,他说,Tam,你以后只能叫我乐滋,不能叫我陈。

好的,乐滋。他叫他的名字,舌头打了一个圈,把舌尖抵在门牙下,发出轻轻的声音。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乐滋,听起来让人感到愉悦。

他在白炽灯下抱他的时候,两具影子重叠在一起,成为一具。小时候他听说,两个人的影子只要重叠在一起,那就证明这两个人从今往后不可分离了,他在拥抱他的时候对他说,Tam,我想我现在会爱上你了。

他又说,我现在很爱你。

他紧紧的抱着他瘦弱的身体,看着他的眼睛,那层薄薄的白雾终于消散了,眸子黑色的清澈,他亲吻他的额头,用手指触摸他的眉梢,他脸上的温度是暖暖的,他第一次感觉他是一个有温度的物种,不再像从前那样麻木的冰冷。

他说,乐滋,我们在网络上相识的那时候,我以为你不会理我,可是没想到你会答应我出来赴约,但是你是一个不守时的男人。

某天晚上,他说,Tam,你陪我去看一下火车吧,我以前一个人难过的时候,总会去看铁路附近的站台上去看火车。

他陪他去看火车,两个人坐在站台的长椅上,看火车停留在站台上,又从眼前飞快的行驶而过,他喜欢听它们鸣笛的声音,好像在告诉所有人,它要走了。

连续好几个晚上,他们都在这里看着火车的停走,那些旅客匆匆忙忙的下来,又有新的旅客往上涌。他搂着他的肩膀,他说,等我年底休了年假,我们再去一次北方旅行,好不好。

我想去漠河,我想去看极光。他说。

可以啊,那我们就决定去漠河好了。他说。

他突然抓住他的手,紧紧的,他说,我爱你,Tam。

我也一样。他说。

他靠在他肩膀上睡了过去。

后来的几天,陈的状态有所好转,不再嗜睡抑或失眠。他在家里会等着他的归来,有时候会在他下班回到家时,给他一个亲昵的拥抱。他抱着他,不会说话,他知道他已经爱上自己了,因为这一种感觉是不用言说的,他能感受到他心脏的跳动和自己处在同一频率上。

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夜晚,他姗姗来迟,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水洗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双遍布污渍的白布鞋,身上散发着Hemers大地和淡淡的烟草气味。

那天午后他笑着对他说,Tam,你知不知道其实那天晚上,你说你要给我一个惊喜的时候,我得知惊喜是你替我联系到了秦的那时候,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

为什么?他问他。

因为没有人能像你一样为我付出那么多,至少你的爱在我身上是随处可见的。他说。

乐滋,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他说。

我前几天夜里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和你在一片白雪皑皑里追逐,你突然单膝下跪向我求婚,我答应你了,然后我今天晚上洗碗的时候想把戒指摘下来,我发现怎么样摘都摘不下了,或许这是一个预兆,暗示着我和你是不可分离的。他说。

如果有机会,我想和你去国外结婚,领证,然后两个人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他说。

他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说话。

他们在一起的周年纪念日那天,他给他送了一张披头士的老版专辑,他记得他曾经说过,他很喜欢披头士乐队,他喜悦得像一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的抱着他,亲吻他的脸颊。

他等了秦四年,之后期盼与他相见又等了他三年,一共是整整七年,而秦却没有兑现诺言。他二十五岁那年和Tam在网络上相识,见面,相拥,亲吻,同居。他们零零散散的拼凑,在一起两年,他给他唯一一次送过的礼物就是这张专辑。

那天晚上,饭后,他说,Tam,你陪我再去看一次火车吧,这一次是最后一次,以后不会再有了。

他答应他的要求,再一次陪他到铁路的站台上看火车来往。那天晚上的风很大,他在微弱的路灯下看到他的脸,嘴角上扬的一个笑状。他坐在长椅上,和他沉默,他紧紧的搂着他,听着远处传来轰隆的声响,那是火车发出的声音。

他说,Tam,我渴了,你去给我买一瓶水好吗。

嗯,你坐在这等我。他说。

他说,Tam,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以来,我都没有知道你的真实名字。

我的真实名字叫谭若文,所以英文名字叫Tam,取我都姓氏。他说。

若文,很高兴遇见你。他说。

好了,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水。他说。

那辆火车声势浩大的从山洞中驶来,轰轰隆隆的巨响,夹着鸣笛,他知道火车要来了,他要走了。他来到铁轨的边沿,回过头去看他的背影,他想,也许一切告别都需要一个仪式,他对他喊道,若文,我爱你,再见。身子便轻轻的倒在了铁轨上。

那是一种红褐色的液体,流淌在血管里,始终无法再次回流到心脏,总觉得那一瞬间的别离,就好像是在心脏的边沿上打下一个深邃的孔,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无法填补。

他回过头再去看他支离破碎的躯体,总是觉得可笑,世界上死亡是有很多种的,可是他偏偏选择了卧轨自杀,亵渎了上帝创造人类的唯一的尊严。

头骨遭到碾压破碎时迸溅的乳白色粘稠的液体是髓。

手指就发出清脆的声响,然后断裂了。

火车驶过以后,轨道上血肉模糊成一片,眼珠子沾染着淋淋漓漓的血迹,像一条小蛇一样流淌到他的脚底,他却始终保持着站姿一动不动的发出愉悦的笑。

他想,他这一次真的可以永远的去往北方了,因为这趟列车是开往北方的火车。

警察在一个小时之后赶到现场,在收集证据和调取监控之后,确认他属于自杀行为。

在清理现场的时候,他在一片昏暗中寻找那枚银色的指环,他知道那枚指环应该就在附近。他在铁轨的边沿上找到那枚被碾压变形的指环,把他放在口袋里。

他说,陈乐滋,我爱你。

远处又传来了一阵轰轰隆隆的声响,夹带着鸣笛的声音。

那枚指环的内里面刻着他和他的姓名英文首写,T&C,意思是,谭若文与陈乐滋。

他咽喉里发出轻轻的声音,舌头打了一个圈,回到原点,舌尖抵在门牙下,他叫他的名字,乐滋。

一片黑暗里,没有任何的回应,只有不远处火车行驶时发出轰轰隆隆的巨响。

轰轰隆隆。

轰轰隆隆。

2018年10月18日,陈乐滋死于卧轨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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