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苏东坡的炙烤羊脊骨

宋朝人爱吃羊肉,远超过猪肉。苏轼被贬到黄州,经济不宽裕,但吃货的力量不可小觑,愣是让他把人家不待见、价贱的猪肉做成了无可匹敌的美食:东坡肉。

到被贬谪到惠州时,他又发明了了另一种美食,炙烤羊脊骨。并且洋洋得意地向弟弟子由好一顿得瑟。记载于《与子由弟书》:

惠州市井寥落,然犹日杀一羊,不敢与仕者争。买时,嘱屠者买其脊骨耳。骨间亦有微肉,熟煮热漉出。不乘热出,则抱水不干。渍酒中,点薄盐炙微燋食之。

他告诉弟弟,惠州市场萧条冷清,但是每天还会杀一只羊。因为哥哥是贬谪之身,不敢与官宦之家争买羊肉。

读后,在感受宋朝羊肉稀缺珍贵的同时,也心疼大诗人的卑微,但是好在他适者生存,“事异则备变”。

他退而求其次,叮嘱屠夫把别人不稀罕的羊脊骨留给他。原想着,肉不多,啃个骨头也是好的。

谁知,他还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超群厨艺。他把羊脊骨先煮熟了,然后趁热捞出来,滤干水份。洒上一点酒,一点盐,放在火上,烤到微微焦黄即可食用。

浓郁的香气似乎溢出纸面。于是,我们看见,一个中年男子,终日拿着大骨头,在筋骨结合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啃剔那一点点的肉——

终日抉剔,得铢两于肯綮之间,意甚喜之,如食蟹螯,率数日辄一食,甚觉有补。

他说啃咬骨间羊肉吮骨髓,就像吃螃蟹一样后,非常欣喜。甚是得意地调侃弟弟说——

子由三年食堂庖,所食刍豢,没齿而不得骨,岂复知此味乎?戏书此纸遗之,虽戏语,实可施用也。然此说行,则众狗不悦矣。

子由你食在富贵大户的厨房,牙齿陷在美味家畜的肉里,一辈子也啃不到骨头,怎么能品尝到这其中的美味呢?

但是,他这啃咬吃上一整天,家的几条狗却不高兴了。

真是个可爱的“老头”,自己馋嘴,还顾及到狗的扫兴,读来令人捧腹。

至此,我们的眼前,是不是又浮现出一个满嘴的油,一手抓着的大骨,一脸满足的诗人,与围在他身边,数条跃跃欲试,蛤喇水不断往下滴的狗呢?

这个画面感不要太强,哈哈。所以,食肉与吃骨,哪一个更加快乐呢?关键不就在于个体的自我感受吗?

不仅吃食如此,世事更是如此。我们喜欢苏东坡,不就是喜欢他那一个面对磨难,却总能在艰难世俗里寻到生活乐趣的灵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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