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个要好的同学悄默声地离婚了。后来,男方想复婚,找到我和另一个朋友去说和。
听起来他们俩也没什么大矛盾,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孩子面临中考,怕影响孩子,男方离婚不离家,双方家人都不知道,除了不同房外,一切维持原状。
各自诉了苦,我们劝说了一下,虽然没说透,但两人基本同意复婚。
过了几天,同学找到我们说,坚决不会复婚了。原来男方在离婚期间买房、买车,往家里买空调、换大电视等。我和另一个朋友都说,这不挺好嘛,想跟你好好地过日子呢。
同学愤恨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你们一劝就打算复婚了。这期间,他买了很多大件,让我承担所有家用,包括他父母的药费、衣食住行,本来也没什么。谁承想,他说,所有他买的东西复婚算婚前财产,如果不能复婚他还可以拆走,包括防盗门!”
我们俩和事佬一下梗在那里,原来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现在一句话也不想说了。
在听到“我买都有发票,你花的生活费没法算清”,我们骂人的心都有了,考虑同学情绪,只能把蹦到嗓子眼的“赶紧把这人踢出去”忍住不说。
张荆律师在《好的婚姻从来不是忍出来的》一书中,讲了一个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案例。正常情况下,从情理和法理考虑,为厘清和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签这个协议很有必要。
同学的情况又比较特殊,他们不是才准备结婚或者和其他人再婚。男方的行为看起来符合法理,但因为是离婚不离家从情理上说不过去。
也正是从这件事看出男方貌似精打细算实则居心不良、极度自私自利,不值得托付一生,这也许是他们离婚和不能复婚的原因。
都说好的恋爱少不了感性,好的婚姻少不了理性。其实,恋爱时可以加点理性,毕竟是选择共度一生之人;婚姻中可以多加点感性,让琐碎的日常妙趣横生。
张荆作为一名专职律师,具备15年婚姻家庭领域的从业经验。在书中,她结合50个案例,从感性和理性,情理和法理等方面为我们解读《民法典:婚姻法》新规。
了解有关婚姻法律常识,能在道德框架下解决的问题,不诉诸法律,是防患于未然。
结婚前、婚姻中、婚姻破裂时,在知法懂法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恋情、夫妻情、子女亲情,或者降低伤害。
婚姻里忍让不是好办法,对有的人,可能忍一时对方得寸进尺,退一步他变本加厉。
好的婚姻,有底线,知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