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条件代表了,小李的伴侣一定是善良的。不善良的人不管有多么多其他的优点,也不符合小李的择偶标准。
这里就可以回到最开始那个辩题,我问朋友:确实,根据个人亲身经历创作是一种创造艺术价值的方式,但你如何论证“亲身经历”是一个必要条件啊?(这甚至也不是一个充分条件)
如果你不能论证亲身经历是一个必要条件,根据“个人亲身经历创作可以创造艺术价值”不代表“不根据个人亲身经历创作就无法创造艺术价值”。
我们再来讲一个充分和必要条件的应用。比如,有一个常见的辩论是论心与论迹之争。
比如,一个人是否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这个人有恶心是充分条件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动了恶念但是没有任何行为层面的恶行,他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吗?
如果你认为,这个人至少应该自我谴责,那么,你就是认为有恶心是受到自我谴责的充分条件。
再一个问题,那么,有恶心是必要条件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恶心,但是不小心伤害了别人,他应该受到谴责吗?
或许,你觉得无心之失不算恶,所以不需要受到道德谴责,那么,恶心就是受到道德谴责的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在道德谴责层面,有恶心是充分及必要条件。
那么法律层面的惩罚呢?有恶心是充分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