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刚刚高二的时候,一如从前与后来,夏季走入凋零。秋天迎来新生。那一天是教师节的前一天,我和路可心利用午休的时候向老师请了假。请假时说路可心病了,需要去打针,但其实这个原因是编的。实际上,是路可心要去邮局。我从前是不喜欢看小说的,但是路可心天天在我面前描述着无数个作者想象的世界,这让我渐有向往,慢慢也与她一同沉醉其中。只是当我沉醉其中的时候,路可心已经开始动手写稿子了。而那天,她就是带着自己辛苦创作的稿子去给一本比较有名的杂志投稿的。那时候她还没有想到可以通过网络投稿,这可能跟身边几乎没有对此有经验的人有关,所以她选择通过邮局寄出去。其实她的稿子早在暑假就已经大体完工,拖到开学只是因为她没有什么信心,想找我讨论一下。我看过她的稿子,没什么很大的新意,与当时流行的颓废青春文学差不多。
文笔上也大量借鉴了别人小说上的名言,但不得不说她有这个勇气写出来,已经令我很佩服了。她问我觉得这稿子能不能过,我对此也没什么把握。毕竟虽然她的文章没什么新意,但没新意的文章多了去了,还不是在杂志上看见一大堆。所以我就安慰她不必担心,过了自然是好,就算没过也没什么,毕竟是第一次嘛。我们一路上聊着各式的话题,到邮局的时候,路可心莫名的紧张。我笑她光投个稿还这么紧张,她说这小小信封里装的可是她半个月的智慧结晶。她写地址的时候,手有点陡,神情异常认真,似乎在完成一个仪式一样。我虽然喜欢看小说,但只是纯粹地的把它当作一种消遣,从没有想过要从看小说的人变成写小说的人。但那一天,我看出来了,路可心是与我不同的,她是如此的渴望成为一名写故事的人。那个名为梦想的东西在她出来的时候,被暖阳照的闪闪发光!这一趟行程注定是不普通的,它的不普通在于路可心那闪闪发光的美梦,也在于我万劫不复的噩梦。本来她寄完信我们就打算回去的,可是就这么回去的话就显得太早了,所以我们就在邮局附近的几条街逛了逛。我们走到一家卖女士内衣的店铺里,并不是打算买,只是女生爱逛街的天性,就是想看一下,摸一下!这时候突然店铺里面一男一女忽然吵了起来,我和路可心马上聚精会神起来,做好了准备看热闹。他们的争执声很大,但是不是用的普通话,我是一点也没有听懂。忽然,那个男的开始动手打那个女的,他打得很凶,并且朝我们这边看过来,吼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连你们一起打!”我们本打算接着看热闹的,请原谅我用热闹这个词来形容,因为我再找不出更好的形容词了。
这男的一吼我就不乐意了,妈的,光天化日之下我还不信你真敢打我,我正打算还嘴的时候,路可心用胳膊撞了撞我。我回过头看了看她,路可心小声对我说:“你疯啦,你还真敢和他对骂啊,他一看就不是好惹的,犯不着惹祸上身吧!”我眼珠转了一下,说道:“不如我激怒他,他如果真要来追我们,我们就跑。”路可心说:“你跑得过他吗?以为演电视剧呢?”
我笑了笑:“说,听他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这里胡同很多,我们绕几圈,他追不上我们的!”
没等路可心回答,我就朝那个男的喊道:“哎哟,大白天打女朋友也好意思,臭不要脸!”
那男的一听急眼啦,也不和那女的纠缠了,就要跑过来抓住我们,嘴里念叨着:“小兔崽子,你娘的知道个毛线啊?”见他真来追我们,我拉着路可心撒丫子就跑。如我所料,转了几个胡同之后,我们已经把那个男的甩出老远,他气急败坏地声音在另一边喋喋不休。我和路可心都是第一次被追,当真有一种别样的刺激感。我双手撑着膝盖,身子半弯地喘着粗气,还不忘一边笑。我抬眼看了看四周,我和路可心现在处的地方居然是本县最有名的红灯区!说起红灯区,它其实并不神秘,甚至我们班的很多男同学都知道,好几个男孩还扬言自己亲自去过这个地方好几次了。我一般是不会来这个地方的,因为虽然我胆子比一般女生大,但对这个地方还是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种恐惧可能是来源于电视剧,电视剧中大部分这样的地方总是鱼龙混杂,总是有成年男女在这里做着不为人知的勾当,总是有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一样的人物进进出出。刚才疲于奔命以至于慌不择路,居然跑到了这么个鬼地方。我赶紧催促路可心,让她和我一起离开。我抬起头正准备走,眼睛里就出现了我妈的身影,还和一个男人手挽着手。
可能是因为跑得太快,血液还没来得及供应脑部,我竟然也不考虑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和一个男人手挽着手走在一起。我就本能的喊道:“妈。”我妈本来正和那男的谈着什么,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听到这个声音先是一愣,然后赶紧拉着那个男的转了个身,似乎想逃离这里。我在这短短的几秒钟考虑了很多的事情,之前没考虑到的问题现在也被我考虑到了。我想,这么久了,我妈也该找一个后爸了吧。这个男人看起来虽然有点老,但是管他呢,我妈高兴就好。实际上,我对我妈再帮我找个后爸是极力支持的,我爸在我三岁那年就死了,我对他几乎没有什么印象。这么多年,都是我妈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拉扯大,也太辛苦了。我看在眼里,也觉得心里不好过,总觉得她要是再找个男人就没有现在这么累了。好几次我都主动跟她提了这个事,但她总是轻轻一笑,说有我一个就够了,这一辈子也懒得再想着嫁人了。正当我为自己的发现而高兴的时候,正当我为老妈瞒着我找了一位后爸而有所嗔怪的时候,那个男人一巴掌打在了我妈的脸上,并且恶狠狠地说:“臭娘们,你不是说没有孩子吗?亏老子这么信你,天天往你身上砸钱,你娘的居然骗老子!”
那样的午后,有那样温暖得令人着迷的阳光洒在身上。
可是那一巴掌就夺走了所有的光线,那一句话,就抽空了所有温度。我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想要扑打这个可恶的男人,可是我妈却拉住了我。她用手使劲的拽着我,我从来没有发现她居然也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她把头埋得很低,用更加低的声音跟我说:“小小,跟妈走!”她的声音那么低,却又那么不容置疑。
我已经失去了理智,妈妈是这么多年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可是,她就这么被别人打翻在地,我这个做女儿的怎能袖手旁观?我冲着那个男人大吼着:“你凭什么打我妈,凭什么?”
此时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那个男人本想张口说什么的时候,我妈在旁边低呼:“不要,求求你不要!”
那个男人看了看批头散发的我妈,又看了看泪流满面的我,终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你就是个混蛋,你打女人算什么本事!”我仍旧不依不饶,我妈还在扯着我。男人没有回头。“你拉着我干嘛?你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还怕别人知道吗?”我冲我妈大喊。
男人已经不见了身影,路可心还愣愣地站在远方。而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几乎已经想到了完整的答案。它像火一样灼烧着我的心,令我胃里一阵翻滚,差点吐了出来。这个名叫李幸花的女人啊,她是被生活压弯了脊梁吗?是被烈日蒸干了水分吗?是被冬雪寒冷了体魄吗?她竟走上了漫漫不归途!她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在醉生梦死的舞池中,在充满诱惑的宾馆里,多少个年头,一直靠着美色生活呀!是啊,即使如今,她还是像个二十多岁的靓丽女人一般。她的女儿也过着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靠着她那肮脏的躯体换来的!我该为此感谢她吗?不不不,我宁愿过得比现在苦上百倍,也不愿意李幸花这般作践自己!李幸花被我喊得一愣,我能清楚的看到,她的眼睛里有哪些东西正在悄悄熄灭,取而代之的,是让人绝望的绝望!她再次轻轻的说:“小小,跟妈走。”
可是这次,她没了底气。“谁是我妈?我没妈!”我听见自己尖刻的声音在巷中回荡。李幸花身子一颤,险些跌坐到地上。我好想再狠狠地骂她,臭不要脸,诸如此类。可我张了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一甩手,挣脱了李幸花的手,事实上,自从刚才那句话之后,她的力气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抓着我的手,也绵软无力。我不愿再看这个女人一眼,转过身一步一步,离这个女人越来越远。我似乎听到这个女人轻声的呼喊:听我解释,听我解释啊小小。可是,我的心已经冷了,世界已经在我面前坍塌了,我不再想说一句话,也不再想听一句话。我走在自己的小路上,走在自己冰凉的心间,我知道李幸花一定是心痛的,可是我呢?我也会心痛啊!那天,走在阳光中的我没了往日的一丁点儿神采,倒是路可心,她全身都被阳光包裹着,看起来真是美,美得让人羡慕,美得让人嫉妒!李幸花来学校的时候,我没有看见,她走的时候,我看见了。她像是苍老很多,背影看起来竟有些佝偻。那些儿时的时光扑面而来。在那里,我看到她用手温柔的拍着我,唱着好听的曲子伴我入眠;在那里,我看到她拿着我的成绩单咯咯地笑个不停;在那里,我看见她皎好的容颜在阳光中熠熠生辉。这一刻,我的心变得无比柔软。李幸花那个时候还那么年轻,而如今,却已变得面目全非。我的心开始一抽又一抽。我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终究是我的妈妈,她终究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这么多年,我在秋风中轻轻地张开了嘴,喊了一声“妈”。
它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铿锵有力,实际上,它轻得甚至有质量,这质量就像一片羽毛。李幸花听不到,她也没有回头,她只是慢慢地走着,真慢啊,就像蜗牛一样。可是,我真希望,时光能再慢一点,她的脚步能再慢一点。那样,我就能多看几眼,这个曾经我深爱着,而她一如既往深爱着我的女人了。可是,她的身影还是没了,消失在天消失的地方,消失在光照不到的地方,就连影子,也悄然无踪。于是,我的心空了。于是,我的泪流了。我已记不得这是我最近多少次哭了。我也不知道,我还要哭多少次,还要悲伤多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