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带回来一本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经常在网上刷到余华经常,很幽默的一个老头,也看过电影《活着》,但他的小说还真没看过。总认为他的作品离我们现代的生活很久远。
闲来无事,拿过来翻翻,一发不可收拾,半个晚上加半上午,看完了。这可能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小说。
主人公叫许三观,小说讲述了他一生几次卖血的经历:第一次是回爷爷家,跟着村里的人去卖血,用卖血的钱取了媳妇;第二次是大儿子一乐为保护弟弟打破了邻居家孩子的头,许三观去卖血还债,而这个儿子还不是他亲生的;第三次是三年自然灾害没饭吃孩子们饿得不行,他去卖血;第四次是因为和同厂里的女人偷情,卖血给人家买了很多东西,还被人家丈夫发现了;第五次是为二儿子调回城里请儿子领导吃饭去卖血;第六次是一乐肺炎去上海治病他一路卖了四五次血才来到上海给孩子凑了钱,好在儿子的病治好了,他也差着没了命。好不容易三个儿子都长大成人,许三观老两口也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小说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大片的环境描写,只有朴实的语言,来述说着生活场景,不急不慢地讲着故事。就是这么一个社会中不起眼的小人物,而且在外人看上去还有点窝囊的男人,他的善良感动着读者。
当知道九岁的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他也愤怒过,打了妻子,赶走一乐,但最后还是认下了儿子,后来一乐亲爹被车撞伤躺在医院里,说只有亲儿子坐在他们家烟囱上喊才能将魂喊回来,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不一定管用,虽然许三观对那个人恨之入骨,但最后还是他劝说一乐去做了,然后也真正认下了这个儿子,父子之前消除了隔阂。
妻子就因为与别人的那一次有了一乐,在文化大革命时被批为“妓女”的代表,被剃了阴阳头,天天上街游行,许三观没有丢弃妻子,三个孩子都嫌丢人,不给母亲送饭,是许三观天天去给妻子送饭,还将肉藏在饭下边不让人看到。
许三观这个人物,虽然是城里人,但没有文化,很多事情上看上去愚昧,也会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在家里也会有大男子主义的毛病,但大事大非上面,还是很有担当的,当家里遇到大事的时候,为了家,为了孩子,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去卖血,明知道卖血对身体不好,但他还是去做了,尤其是在为一乐凑治病钱的时候,简直有点不要命了,那是做为父亲的担当。
每次卖完血后他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上一盘爆炒猪肝和二两黄酒,他觉得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候。后来许三观老了,日子也过好了,可有一次经过胜利饭店门口他又闻到了爆炒猪肝的香味,他又想吃了。于是就去卖血,可是这时候医院里已经不收他的血了,嫌他老了。他伤心地哭了,一直走一直哭,后来妻子和儿子们都来了,原来是为了一盘猪肝哭成这样,孩子们都觉得他丢人,只有妻子理解他的不容易,为他要了三盘猪肝和一瓶黄酒,让他吃了个够。这次,是为他自己而吃。
小说中的妻子刻画的也很丰满,是个美女,嫁给许三观后省吃俭用拉扯三个儿子长大。
夫妻两人都犯过错,但生活不易,还是过下来了,少年夫妻老来伴,也还是妻子最懂许三观。回头看看,那些当时让人气愤不已的事情,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我们不知道生活会走向哪里,但我们要知道我们想要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