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笔记7

漫谈音乐人类学的定义与范畴(杨沐)

作者开篇提到中外学界对互相的研究情况、观点等等缺乏充分的了解。其原因主要表现于以下两点:一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与海外的交流与了解不够;二是在本学科领域之外,不仅与海外兄弟学界的交流不够,而且与国内兄弟学界的交流也不充分。这篇文章作者简述国际上当代音乐人类学以及兄弟学科的理论动态以及进展,介绍海外学者对音乐人类学及其范畴的一些看法。

在文中作者提出采用“音乐人类学”的译法是考虑到本学科的性质与内涵,采用此译法更接近于学科实际情况;至于“民族音乐学”这一译法是字面意思。

文中引述麦尔丝的观点以及库西克对麦尔丝的观点的评述;勃朗姆对凯•考芙缦•莎丽美的评述,库西克和勃朗姆认为麦尔丝和凯•考芙缦•莎丽美的书里大部分都是欧洲学者的论著却忽略了亚非拉地区学者的论著。二者的观点反映出20世纪90年代音乐人类学者的全球观。在此之后举例由内特尔和菲利普•波尔曼合编的注意到了全球性以及多样性问题的文章。

关于人类音乐学学科定义与范畴的文章其实很多,但这篇文章的论述,我深表赞同:“从最近20年间的情况来看,海外音乐人类学者们更感兴趣的已不再是为本学科划定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限,二是更多地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概念、理论与方法,更大地拓展研究的方法、范围和课题。”“假如本学科的学者们全都统一采用了某一种清晰明确的界定并将其奉为本学科的唯一定义,那反而会给本学科的发展造成局限。”“音乐人类学科的发展成熟,不在于它的学科界定日趋明确固定,而在于它的开放性、兼容性和吸收性等跨学科性质越来越被发扬光大。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们甚至可以说,学科界限的渐趋模糊恰恰说明了本学科的发展成熟。循此趋势继续发展,音乐人类学最后被取消或新的学术领域所取代,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对此,我个人认为作者设想音乐人类学最终发展的结果,不如成为一种本学科的研究方式,结合跨学科的学科性质,成为音乐人类学者们一种极具参考价值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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