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板块主要以音乐人类学作为论点来归类。作为每篇文章的论点,在读完这些文章后,尽管我对音乐人类学的理解还甚浅,但我想就此谈谈自己的感受:
学科概念上,音乐人类学是关于音乐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是人类学理论和方法在音乐研究领域的具体运用和特殊实践。在对之前板块1中民族音乐学文章的梳理过程中,就已了解到该学科的名称较多,“音乐人类学”便是其一。本学科的定义也经历了“比较音乐学”到“音乐人类学”的发展历程,从“把音乐作为文化来研究”和“音乐文化的比较研究”直到“人类音乐行为的解释科学”。
中西方的音乐人类学研究上仍存在较大差异。中国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发展, 学者一般都是追溯到20世纪初我国的留德学者王光祈,中国对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本土文化为主体;西方则偏向于非我音乐文化,欧洲中心论和西方霸权主义等观念仍存在于他们的音乐价值观中。
在当今的音乐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把他们的视线投入到了“世界音乐”这个全球新音乐现象中来。世界音乐的融合对于现在21世纪的中国音乐学界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和目标,同时也为全球化带来巨大财富,我们重点关注的中国音乐人类学研究事业必定会在世界音乐文化中领先,为我们的研究带来更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