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水之“七善”,为贤尚可,为圣则有不足)由于不符合“道”的“至静”之性,因此(与圣人相比)没什么突出的(强调“静”的重要性)。
探究:“争”当作“静”,帛书甲本作“不静”,虽静、争古通,但甲本其余“争”均未用“静”通假,可知老子另有其意(乙本作“争”,恐通假之故)。“尤”可作“突出”讲。
逻辑:试想老子不太可能对“七善”太过推崇,“七善”固然难得,但与“无为而为,至虚至静”比,犹有不足。且“七善”独缺“善静”,然“居、心、与、言、正、事、动”,孰不需“静”?故不可单独言之。而“至静”极为重要,“七善”贤人可为,“至静”非圣人不可为。
感想:老子在此反复强调善为,是全篇“无为而为”“无所不为”的小高潮,具体而微,娓娓道来,道儒同源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