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情感咨询类公众号上看到一些“被小三”的例子:
“…后来,张红怀孕了,杨明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张红怀孕7个月时,催着杨明结婚。
直到这时,杨明才告诉她——他有家室,不过跟妻子形同陌路。那个所谓的前女友,是他的一个旧情人。杨明发誓,一定在一年内办妥离婚手续,并且跟旧情人分手。
张红本该选择引产分手,就算不引产也要跟杨明分手。不过,她选择了等。
这一等,就是十年。
期间,杨明以他和妻子的名义,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给张红母子居住。张红负责自己跟孩子的生活费。也就是说,杨明借了一套房子给张红居住。张红要给他养娃,还要陪他睡觉。”
以前我常常会觉得这种女人很蠢,为什么明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会往下跳,让渣男们白白的占了便宜,自己既丢了名声也丢了青春,连所谓的快乐都图不到。这个问题直到我最近读了《王阳明大传》,才找出一点道理:原来这就是典型的“知行不统一”,而很多人是无法判断其他人是否“知行合一”的。
各位有历史常识的读者都知道,王阳明是明朝最杰出的哲学家、文学家、军事家和政治家,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他最有影响力的观点就是提出了“知行合一”。那么,到底何谓“知行合一”?为什么我说这些人的做法是典型的知行不统一呢?下面让我细细道来。
一般来说,人们普遍认为“学问”是“知”、“实践”是“行”,而且往往将二者区别看待,或者像宋代大儒朱熹那样认为一定要“先知后行”,即,必须首先认清万物之理,然后才能去实践,否则实践就会变得毫无根据。但王阳明却在朱熹思想一统天下的时候提出了自己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学问”就是“行”,“行”也就是“知”,二者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做到了才能说明是真正的“知”,如果没做到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说明你并不是真正的“知”。
让我们回到开头的例子来解释。
张红愿意为杨明怀孕,必然是相信杨明对自己是爱情。然而她只看到了杨明的信誓旦旦却不去看对方根本没有相应的行动,即只有“知”而无“行”,所以杨明根本做不到他所说的事情,甚至他可能做出更脱离他说法的事情;而张红一边自我催眠沉浸在自以为是的爱情里,一边自怨自艾说“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我无法自拔”。呸。如果真的建立了“不能做小三”的认知,即使要引产、要撕逼,付出再多代价总能换得想要的结果及时止损,怎么可能一边知道不好,一边不好好爱自己?
“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如鼻塞人虽见恶臭在前,鼻中不曾闻得,便亦不甚恶,亦只是不曾知臭。
“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悌,必是某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称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话,便可称为知孝悌。”——《传习录》(注:《传习录》是王阳明对其弟子的讲学记录,类似于《论语》)
简单来说,“知行合一”带给我三层启发:
一、一个人的认知和行为是相统一的,不该出现脱离;
二、如果出现做法与说法不一致、或不知如何做的情况,只能说明不是真的懂得某个道理,对这样的人或事要擦亮眼睛留心辨别;
三、在自控的道路上,要时刻提醒自己言行一致: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说;已经说出口的话,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食言;即使食言也要向对方致以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