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世界报》评论说,余华是一个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由此,余华在世界文学界的地位可见一斑,《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
不同于《在细雨中呼喊》,这部作品,余华选用了诙谐幽默的方式来阐述这个社会的荒谬,结合正义与讽刺,细腻与遒劲有力的文风,讲述一个社会底层小人物坚毅的生存,固执的活着的心路历程。
这是一个发生在新中国大历史事件背景下的家庭传奇故事,一个普通工人悲喜交加的一生。
主角许三观用卖血的方式度过人生中一次又一次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磨难。在那个年代,温饱还没有解决,卖血求生不是太稀奇,因为贫穷,为了生存,别无出路。
许三观就是这样,卖了一辈子血,并以此为荣。当他老了,血也没人要了,他曾为此崩溃到大哭,觉得自己成了没用的人,甚至担心家里再有个沟沟坎坎,不能卖血该怎么度过难关?
他忘了,他老了,孩子们已经大了,社会进步了,生活也不那么贫穷了。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纯粹是因为好奇,他在亲戚那里听说,在农村,只有身体好的才卖血,才能讨到媳妇,于是在回城的路上,他便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卖血的农民队伍。
第二次卖血,因为大儿子一乐和铁匠儿子打架,打伤了人家儿子,他不赔钱,铁匠就带人拉走了他家的东西,许三观无奈,再次卖血。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是为了暗恋中的女人林芬芳。林芬芳摔伤了脚,许三观借机献殷勤,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林芬芳。为了让林芬芳吃上“肉骨头炖黄豆”,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全民大饥荒。无论老婆许玉兰怎么精打细算,一家人还是饿肚子,为了填饱肚子,许三观再次走进了医院。
第五次卖血,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第六次卖血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队长。
再到后来一乐病重,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了上海,最感人的是,许三观因为一心要给一乐治病,有一次刚刚卖血三天后他再次卖血,那一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因缺钱需要卖血时,许三观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是已经没人要他的血了。许三观担心,万一家里再有个灾祸怎么办?为此他开始哭起来。
在这部小说里,余华笔下的许三观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多种性格体现在他身上,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三观为了家人卖血是在情理之中,但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许三观卖血喂养别人的儿子,从这一点上体现了他的不寻常之处,也是他人性中善良的闪光点,这使他成了英雄。
余华在这部作品中也是塑造了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妻子有民间女性的特点,面对生活的苦难表现出顽强,坚韧、精明、能干,性格泼辣、直爽。
大儿子一乐,知恩图报,他一直在“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的观念下成长的,但他还是一心向着许三观,最听许三观的话。
这部作品浓缩了社会小人物家庭生活的缩影,有柴米油盐,有人情是非,把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小人物形象描述的入木三分。故事情节看似普通,读起来让人难以拒绝,回味无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