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划定了“路线图”、提供了“施工图”。这不仅是对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的一次系统性完善,更是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注入了强劲动力,让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根基更牢、作用更显。
党校(行政学院)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过去,部分党校(行政学院)在培训中存在课程设置与实践脱节、教学方式单一、培训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导致培训效果打折扣,难以完全满足新时代对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而此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精准破解了这些痛点难点,为构建科学高效的干部培训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的核心要义,在于“健全体系”与“强化功能”。一方面,它进一步完善了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保障,让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无论是课程设置上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地位,还是教学方式上鼓励创新互动,都旨在让干部培训更贴合时代需求、更贴近干部实际。另一方面,《条例》再次强调“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意味着干部培训必须始终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展开,确保培养出的干部政治过硬、立场坚定,能在关键时刻扛起责任、担当作为。
落实《条例》,关键在责任、核心在执行。各级党委作为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条例》的贯彻落实摆在重要位置,从经费保障、师资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政策“空转”。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更要主动作为,将《条例》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在课程设计上,既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让干部筑牢思想根基,也要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提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方式上,可探索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模式,打破“填鸭式”教学的局限;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既要引进理论功底深厚的专家,也要邀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干部授课,让教学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当前,我们正处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对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成长的“加油站”“练兵场”,唯有以《条例》为遵循,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才能培养出更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执政骨干。从乡村振兴一线的政策落实,到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化解,再到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突破,每一项任务都需要经过系统培训的干部去推动。可以说,《条例》的实施,不仅是党校(行政学院)自身发展的契机,更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储备力量的战略举措。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条例引领新发展。让我们以《条例》修订实施为契机,不断夯实党校(行政学院)这个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让更多干部在系统培训中强本领、长才干,以过硬素质扛起时代重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