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一直生活在南方的缘故,从前对秋天的美并没有特别的爱,即便是看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也不能从文字中获得如何深切的感受。
要说第一次明白什么是秋天还是在十一月的京都,为了那鲜明的日影、森蓝的天空和那无处不在的绚烂的红叶,从此便爱上了秋天。理想的秋天要足够地沉静、足够地萧瑟、足够地五彩缤纷,而南京的秋天自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无论是中山陵的梧桐还是栖霞寺的红叶都不能带来那样的感受。
所以,要趁着秋天去北方觅秋,去喀纳斯、兴安岭,去长白山,去一切彩叶树种勃生的地方,去发现南北的秋天如何不同而何谓“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