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不清有多少日子,在凌晨两三点,站在狭小的窗前,呆滞地凝望着死寂的夜空。在一幢幢拥挤的高楼衬托下,连天空也不再辽阔,断断续续地漏出一片又一片,仿佛过往艰难的人生,被荆棘分割成一段又一段,支离破碎。
闷热的夏夜,本就无风,城市密集人群产生的热岛效应还在蒸腾。更别谈星星,只在记忆中的儿时有过,远处闪烁的只是航空障碍灯。我的心早已和这片天空一样,被浑浊包裹,没有那个情调,能将这障碍灯想象成夜空中闪烁的星,苦中作乐。而立之年的我,还没学会抽烟、酗酒,没学会用尼古丁和乙醇麻痹自己的神经。我何尝不想用短暂的快感去拯救自己,哪怕只是一会儿。但与生俱来的骄傲总是在这濒临崩溃之际从泉眼里源源不断地冒出,风轻云淡一句,没必要,些许风霜罢了。
我也常惊讶自己身体机能的强大,那股泉眼里的暖流就像是动物本能的自我保护机制,每每我快产生就此了却这一生的念头时,便自动触发。我的骄傲在沼泽里使劲托住我下坠的灵魂,然后用文字代替尼古丁,把一句句美好的话语拧成一股绳,一点点扯出我残破的身躯。一次又一次被拯救之后,我误以为自己就是天选之子,继续做着金鳞岂是池中物的美梦。眼中的世界有多灰暗,我笔下的世界就有多绚烂,月亮与六便士是可以共存的,一个是正面,一个是反面。
我写梦:我躲在棕色小木屋后的墨绿森林里,眺望远方深蓝色黎明中冉冉升起的金色太阳。清晨的春风一吹,一片落叶变成了飞毯,送我至缤纷的祥云之上。容我好好徜徉一番,这酥软温暖的日光。
我写爱情:爱人的眼睛是画不出来的,只能靠想象。就像流浪的蒲公英,一旦选择停靠,便落了俗套。
我写回忆:在我的记忆里,洪水山总是阳光明媚的。我总是屁颠屁颠地跟着奶奶到菜地里去,奶奶打理它的菜园,我就在田埂上拨弄草。时不时摔几个屁股墩儿,把自己乐的嘎嘎笑,奶奶也不过来扶我,只叫我把身上的泥拍拍,转身又跑去抓菜花上的蝴蝶去了。
我努力地在脑海中搜寻美好的记忆,把它们描绘出来,没有我就靠幻想,直至刺激分泌出的多巴胺短暂的将自己麻痹,重新感受到地球的重力。
生命至此,我悟了。我可以丢掉遮蔽身体的衣物,放弃所有的资产财富,也可以断绝一切的社会关系,但我绝对不能失去面对人生的勇气。此刻,周围所有空调外机沉闷的轰鸣仿佛变成了一艘巨轮的低吟,它扬起船头,冲上云霄,刺穿这包裹黑夜的混沌,直达星河灿烂的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