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导向对政绩观具有重要影响,用什么样的人就是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牢实干实绩“风向标”。政绩观既检验“德”,又体现“才”,与选人用人标准是内在统一的。要严格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突出实干实绩实效,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建立“赛场选马”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经常性深入产业项目、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实践一线了解干部活思想、真情况和群众认可度、工作真业绩,结合干部日常表现、重大事件发生时的表现和一贯表现进行比选择优,真正把既有本事又干实事、既有政绩又有政声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搞虚假政绩、泡沫政绩、门面政绩的干部,树牢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鲜明导向。
用好政绩考评“指挥棒”。坚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政治建设考察、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日常调研、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强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衔接,加大制造业增加值、投入产出比、非税收入占比、亩均税收、PM2.5年平均浓度等指标考核权重,着力提升考核质效。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用、以考促建,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有办法、有成效的干部大胆使用,真正使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打出严管厚爱“组合拳”。坚持把政绩观错位问题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重要内容,强化履职用权风险提示。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共享运用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统计、信访、巡视等干部监督信息,综合运用好各类监督检查成果,全面检视领导干部政绩观情况,推动健全政绩观错位问题监督约束机制。对于不顾发展规律片面追求政绩的,坚决予以调整和处理,着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同时,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细化完善容错纠错办法,积极稳妥使用受处理处分期满、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着力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干出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