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四亮】党员学习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
001 一次学习
“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002 一点思考
学前教育法第三章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方向与实施原则,让我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不仅是知识启蒙,更是价值观塑造的关键阶段。作为教育工作者,需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将立德树人融入每一个教学环节。在幼儿语言发展中,不仅要关注技能提升,更要通过生动的集体活动、互动对话,传递爱国、合作等正向价值观,为幼儿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要求我们在日常教学中,既要钻研专业方法,又要强化意识形态引领,确保学前教育的正确方向,让幼儿在健康成长中厚植家国情怀。
003 一个行动
学习后,我计划:①在工作中,以学前教育法为准则,设计“红色故事小课堂”等活动,将爱国教育、品德培养融入语言教学;②定期组织班级“倾听分享会”,引导幼儿在集体交流中锻炼表达,同时传递团结、友善等价值观;③加强自我学习,结合幼儿发展特点,创新教学形式,确保教育实践与意识形态引领同频共振,为幼儿成长筑牢思想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