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虽是一个乱世的产物,但它同样是一个积极的社会——各家各派的思想家们纷纷就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问题作出自己的回应。
在其中我们着重讨论了四个有代表的派系——儒家,法家,道家,还有墨家。在这之前显然儒家在华夏大地上有着主导地位,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总说,百家争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那我们就不妨把其余三家都和儒家做一个简单的对比。
第一是儒墨之争,仁爱与兼爱问题。墨家主张爱人如己,无分亲疏远近,兼相爱的目的就是为了交相利。这样不仅不能建立起道德的内在纯粹性,还会抹煞人禽之辨、义利之辩的界限,导致世界主义的民族、文化、历史、道统虚无主义;儒家认为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不仅建立在内在的纯粹性上,还必须建立在内外亲疏远近的差别上,否则仁爱就会沦为道德虚无主义的说教。
第二是儒道之争,道家看到了文明的异化对于人性本真的遮蔽,主张自然,无为;儒家则主张沿着道家的文化反思路径重建新的文明形态,重新调整人的天然情感与文化成果的关系。儒道之争在我看来更多的是互补性而不是观点的根本对立;
第三是儒法之争,儒法之争的焦点并非德治与法治那么简单,而是这两种治理模式背后的理念。在儒家看来,政治的宗旨在于唤醒人所先在内存的良知,从而缔造一种良心政治,制度、法律、政策都必须围绕这个宗旨展开。为此,孔孟都主张庶、富、教,首先要鼓励生育,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其次就是要劝课农桑、市而不征、互通有无,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建立自由经济,由士大夫对大众进行文明教化,培养仁义道德,通过讲究 礼义廉耻来美化社会风气。法家则完全与此相反,它公然宣称人性本恶,因而主张极权独裁贫民、弱民,制订维系极权独裁的法律,以什伍连坐的方式管束民众,“燔诗书以明法令”、“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毁灭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一切都必须听从于极权独裁,扬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消灭代表文化的知识分子,除了农民与战士之外,工匠、商人全部消灭。用一个不知恰当否的例子——全社会好像就被法家打造成了一座监狱,除了君主以外,大家确实是平等的,因为大家什么也不是。
所以,儒家与法家的战争好似就是人性与兽性的战争,道义与物欲的战争,共和与独裁的战争,文明与野蛮的战争,儒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利益,但它唯一可以奉献给我们的是人之为人的尊严,站在它背后的是人类千百年来对于良知、天理、正义、仁爱的殷切期盼。
由此可见,百家争鸣的结果是儒家经过与各个学派的争鸣、论辩、借鉴中最后“胜出”,成为中国文化主体性之所在。不过比起结果,过程中各家提出的不同观点与见解,共同构建起了那个“群家闪耀的时代”——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想说那是一个富有激情的时代,是一个积极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