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就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他坚持到底。书中这句台词如同穿透阴霾的一束光,精准照透这本书的精神内核。
故事讲述的是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科姆镇,这个地方,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汹涌。6岁女孩斯库特看到的世界并不是黑非既白的,根深蒂固的偏见,种族歧视已经渗透小镇的每一个角落。
阿帝克斯是名律师,也是一个父亲。他为被诬告强奸白人女子的黑人汤姆鲁冰逊作辩护。尽管证据确凿表明了黑人无罪,他用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了黑人无罪。如此明显的证据面前,大家都晓得是黑人无罪。但最终判决结果还是黑人有罪!因为黑人在这里是没有话语权的。她们杀死了一只知更鸟,杀死一只无辜,弱小的知更鸟!汤姆逊就是这只知更鸟,他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因为他生来是黑色肤种,就被灌输偏见!
良心啊!是唯一不能从众的地方。这本书还有一句话震撼到我~你永远不可能真正的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他的鞋子去走他的路。就算你穿他鞋子走了他的路,你也会无比难受,走不下去!
当你对社会感到迷茫,不知所措时,我建议你去读读这本书,它教会我们看懂人性。它用一个充满力量的故事告诉我们,读书,是为了在这个充满偏见的世界里保持清醒与善良,拥有选择人生方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