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子的隔壁,有一个人,名叫老王。
老王是一个矿工,几乎整天都呆在矿井里,只是偶尔老板发慈悲,给了他的员工们休息日。昨天,老王很卖力地工作,老板觉得他最努力,便让他今天休息一天。
“还是矿井里好啊。”老王躺在凉席上,自言自语着。
他干这份工作已经十年了,对矿井里的那种“泥土的气息”格外喜欢。虽然只是今天休息一天,但他依然觉得跟一个世纪一样漫长。这不,才到上午,他又开始唠叨起来了。
好歹他是一个人在这间小茅屋里,如果此时有客人光顾,会被他吵得心烦意乱。
他走向窗边,望向远处,看到了那矿井——他只想快点回到那里去。
这个“世纪”终于过去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来到了那儿。
门还没有开,四周也静悄悄的。他看了一下表——还有半个小时才开门呢。他太想回矿井里了,于是决定翻墙——尽管半个小时是一段不太长的时间,可是他觉得似乎自己永远也熬不了这半个小时。
在准备攀爬的那一瞬间,他又有了一丝顾虑。
他记得,在他面试的那一天,老板好像告诉过他不能翻墙,否则会被炒鱿鱼。
他可不想被炒鱿鱼——他还有一个饥肠辘辘的躯壳以及水电费什么的。他一旦失业了,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因为他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图方便,并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
但是,这又只是“好像”,如果老板没有看见,应该就不会有事了吧?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翻墙了。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双脚用力一蹬——上去了。他坐了下来,往下一跳——到地上了。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向矿井走去。
这时,一名警察看见了他,跑了过来。
老王大惊,连忙逃跑,可是警察毕竟经过训练,跑的要比老王快多了。没多久,警察就追上了他。
“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警察恶狠狠地问道。
“我······我是这里的员······员工。我······我太想回到这了,所以就翻······翻墙进······进来了。”老王受到了惊吓,说话断断续续的。
“你叫什么名字?”警察追问道。
“我······我叫老王。”老王如实回答,因为欺骗警察将会被判为谎报。
“你啊,站在这里不要动,我去汇报老板。”警察说道,他没有刚才那么生气了,“老板不是说过了不能翻墙进入基地了吗?每个人面试的时候,老板都会告诉这些人基地的规则,其中就包括不能翻墙的规则,违令者将会被炒鱿鱼。看来你不能在这里继续工作了。”
老王非常惊慌:“不,不要!我还要养活自己呢。”
“任何违令者都得严厉处罚,不得宽恕。”
老王只好接受了“逐客令”,默默地离开了。
他只好当一个作家,开始写书。
他刚拿起笔,刚碰到从一家号称“超级商店”买来的本子,就被一些莫名其妙出现的白光刺得睁不开眼睛。
怎么回事?着火了吗?老王心想。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