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古代,在官场,尤其是在明朝,胡濙都堪称奇迹般的存在。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错!胡濙自建文二年考中进士,任兵科给事中,历经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七朝,官越当越大,妥妥的七朝元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明朝资格最老的老干部,而且是正部级。
《守溪笔记》记载了胡濙的一段往事。
写作手法照例是烘云托月。
话说明代宗景泰年间,王文权势显赫、气焰滔天,凡是违背他意愿的人,最终都难逃一死。唯独吏科给事中林聪,上奏章弹劾王文,王文因此对他怀恨在心,天天搜罗他的罪名,却始终没有找到。
王文是谁?王文乃景泰朝权臣,字千之,时任吏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手握选官、议政大权,因此 “威权赫奕”。他性格跋扈、睚眦必报。
组织部长兼东阁大学士,主管干部任命,权力大得吓人。
偏偏林聪胆子大,一个小小的七品官,正处级,皇上让他监察史部,竟敢弹劾部长。这下可好,被部长盯上了。
恰逢林聪有个同乡在吏部犯了事,按律应当受笞刑,林聪便嘱托吏部的文选郎中帮忙通融。
林聪的同乡犯的过失不大,笞刑就是用荆条打屁股,最多打五十下,是五刑(笞、杖、徒、流、死)中最轻的一种。林聪托人通融,意思是:少打几下,打轻点,中不中?不算多大个事。没想到那位郎中把林聪卖了,转手就把亲笔嘱托信交给了王文。
报复林聪、将其置于死地的机会终于等到了。朝廷召集官员在朝堂商议此案,王文正气凛然,主张比照 “大臣擅自专断选拔官员” 的罪名给林聪定罪,朝中大臣都畏惧王文,没人敢反对。
唯一唱反调的是时任礼部尚书的胡濙,他对王文说:“给事中只是七品小官,你却比照大臣的罪名定罪;不过是一件小小的嘱托之事,你却比照干涉干部任命的法令治罪,这两件事哪一件符合律法?况且作为臣子,因旧日的怨恨就想杀害谏官,此事万万不可!”说完便拂袖而去,还声明:“这份定罪的奏疏我绝不签名,你们看着办吧。” 朝堂的商议因此作罢,等“日后再议”了。
胡濙回家后立即病了,接连几天不上朝。景泰帝询问:“胡尚书为何不上朝?” 胡濙的手下以生病作答,皇帝于是派太监兴安登门探望询问。兴安登门后问:“您得了什么病?”胡濙说:“老臣并没有生病,只是前日在朝堂商议国事时受了惊吓,到现在心还在乱跳。” 兴安追问:“是什么事把您吓成这样?” 胡濙答:“一名谏官,林聪,不过犯了小错,有人却想置他于死地,你说吓人不吓人?”兴安将这番话如实禀报给了景泰帝。
不久,司法部门避开胡濙,按王文的要求将定罪结果上报给皇帝,景泰帝下诏书质问:“凭这样的比照定罪就杀人,难道可以吗?”
林聪因此逃脱一劫。
如果依了王文,不说多了,改笞为杖,用板子打屁股,根据情节轻重,可以打60到100下,行刑者手重点,那是要出人命的。
胡濙毕竟资格老,且以忠诚稳重、直言敢谏、行事谨慎著称。他出手搭救林聪,绝非徇私,而是保护刚直不阿的言官。林聪这人,多少有点像后世的海瑞。得胡濙相救后,林聪仍不改直谏本色,历景泰、天顺、成化三朝,先后弹劾多名贪腐权贵,官至刑部尚书,逝后谥 “庄敏”,是明代言官中 “以直节著闻” 的代表人物。在明代官场中,也算得上是一个异数。
真正令人称奇的是胡濙,七朝元老且不说,居然活到了89岁 ,死后获谥“忠安”,并赠太保。
问题在于,靠一两个“清官”,改变不了封建王朝覆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