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是在乡里念的。那时乡离我们村有60里的土路。并不平坦,一路是上坡下坡,沟沟坎坎的。路不宽,错车还要在路宽处会车。好在那时车并不多。那时也没有通乡的客车,纯靠自己的两只脚在自行车上用力蹬才能到达。所以骑自行车必须在小学就要学会,为了学会骑自行车,也记不得自己在村里从坡上往下扶着自行车的车把和大梁来来回回顺着主路骑过多少次,腿卡青了,手磨破皮是常有的事。去乡里这一路要经过两个村子。我们一般会把第一个村子当成驿站歇脚用。补充点能量,吃点东西。那时羡慕他们离着近,尤其是离乡附近的村子里的同学们。那时上初中住校的就我们村和邻村的学生住校。因为这两个村离乡都超过30里远了,不像附近村里的学生可以走读,因为他们放学回家也就半个小时路程,中午有时可以回家吃饭,有的带饭在学校吃。
我们的乡并不大,住着也就几十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那时设有邮局,电报室,电话站,中学,乡政府,还有食堂,有时候还在食堂吃,做的比学校的食堂好吃。最早来过乡中学两次,那时是全乡小学组织的演讲朗诵比赛,还记得为了参加比赛,背诵臧克家写的《有的人》这首诗。还背诵邱少云读后感。那时获得一等奖。感觉很是骄傲,后来还参加过一次乡运动会,第一次喝那种细管的饮料。那时坐在中学的后山上,算是人生中离家最远的一次。那时大家都彼此不认识,接触的学生中有的后来坐在一个班级里读书。
我们宿舍就在教学楼的东侧。离着很近,两个房子距离也就十多米的间隔。那时分男女寝室,推门进入中间是过道,左右各两个寝室,前后共用一个火炉墙。共四个寝室。那时是火炕。烧柴和煤取暖。为此,还给我们住宿生安排食堂,早中晚,主食一般是馒头,米饭,还有大碴子。有时候,做饭用煤熬大碴子有时候糊锅底,有股窜煤烟味。为了解决我们的蔬菜问题,学校还特意开出一块菜地,种的韭菜,大头菜,土豆,白菜,还会种茄子,豆角。吃的最多的是大碴子,一般早餐是馒头和汤。中午是米饭和炒菜。晚饭是大碴粥。那时消化快,晚饭吃了,打完篮球上完自习课就饿了。
周末骑着自行车回家,从家带回来的肉末炒榨菜或者是自家腌制的大酱,韭菜花,萝卜条或者大葱,煎饼,油饼。也就是这些吃的。如果有点零钱的话会到乡里的商店买方便面,当时有加州牛肉面,里面带油袋的,那时学生们肚子里缺油水,能吃顿方便面,也算是改善生活了,有时还加个火腿肠。记得是初三冬天,晚上不知道谁发明的,用铝制方形饭盒里放上大米,底下放上豆油。蒸出来的米饭那叫一个香,尤其是底部金黄酥脆的米饭,第一次看同学们吃馋的在嘴里直流口水。后来也学着做起来。这是上学时学会的豆油煎米饭,特别香。也只有在学校才能吃出那种味道和感觉,一回家就不灵了。
夏天早上一般是起床先到对面的河边洗脸刷牙。小河很清澈,那时大家都各自准备一个洗脸盆或者准备一个兜子,厕所在操场的东南角。教学楼门前就是操场,有一个二百米的环形跑道,还有两个篮球场。一般晚上放学吃饭前男同学会组织打会篮球。那时的学业还不是很累,大家晚饭后会上晚自习,写作业,或者背诵课文内容。那时印象最深的是参加奥数比赛,大家解题,有时会交流一下解题思路。
当时没有手机和电视,一般会通过杂志、报纸或者书来了解,那时我们还订自己喜欢看的学习杂志。那时听广播新闻,印象最深的是那三年刘国梁孔令辉的乒乓球比赛代表国家队夺冠,为什么大家关心这个呢?因为我们宿舍楼特意安排一个乒乓球室,大家会在这里切磋切磋,什么横拍,左旋球,上旋球的,就是怎么刁钻怎么发。最好是发的球对方接不住才牛。所以乒乓球比赛大家都关注。当然和女同学玩乒乓球则是尽量发的平缓些,不会发刁钻古怪的球。
我们的班主任姓孙,他比较瘦,个头也就一米六十多,脸有点平,眼睛特别灵活有神,说话清脆,爱笑,教我们数学,老师的逻辑推理能力特别强,有时一道数学题,老师会讲多个方法。因为小学运动会,还有过小摩擦,所以心里忌讳老师会不会给自己穿小鞋,还好老师特别喜欢学习好的学生,有次还特意邀请我们去他家吃饭,师母给炒的菜,那时参加奥数比赛后,也是初三的时候了。为此还和我说起运动会上的过节,那是我哥因为我拿标枪玩,孙老师那时是运动会裁判组的,严厉批评我,我哥看我受欺负了,为此跟孙老师吵了起来。但这事并没有影响老师喜欢我。那时我负责班级的生活,记得给班级换过一次玻璃,是因为球把玻璃打碎了。还买了白纸和图钉,那时班级做海报。
校长姓刘,两鬓有点白发,当时五十多岁,很健硕,学生们都怕他,自身就有股威严感,后来才知道刘校长带过多届毕业生了,那股威严是工作教学中慢慢形成的气质。据说我们村里以前的我哥我舅很多的学生他都带过,所以谈起话来自然也就亲近了很多,记得他跟我说起过我舅,那时我小舅也在这个中学念书时,他带过,所以感觉距离就没有那么远。
初中的第一年,学校有地,那时学生们还要勤工俭学参加劳动,那时机器打麦子,我和另一个同学负责挑叉子,把打完的麦秸从机器旁边往外推,或者挑一边去。那天晚上学校老师都参加劳动,然后聚餐,老师们自己做菜,为此第二天还把剩下的两盘炒菜给我们吃,那时好久没有吃点荤腥了,感觉真是美味。
负责教我们语文的是李老师,声音浑厚,大高个,高鼻梁,老师喜欢朗诵,所以多少受老师的启发,喜欢学语文,尤其是朗读课文。为此还参加过县里的演讲比赛,那是第一次出远门。为了比赛,还特意买了一套浅蓝色的西服,板板的,感觉就像麻袋片一样,贴在身上,那时还获得一个小包和一套套盒的塑料碗带盖的,最大的那个作为纪念品一直放在我妈家的柜子里装东西用。现在看着一脸稚气的照片,当时还很骄傲的样子。现在看来,很可爱。年轻真好。
我们那时学习的是俄语,负责教我们的老师留着两撇小胡子,很像鲁迅先生,我们一般都喜欢称他大胡子,他家和李老师紧挨着,那时老师们也都搞点副业贴补家用,因为纯靠教学工资也没有多少钱,还要养家,那时候老师家也种地或者种木耳段,有时候我们学生也勤工俭学,给大户人家割地或者铲地。大胡子老师那时种木耳段,我们还在老师家门前帮着钻眼,抹菌,盖盖。记得那时磁带机里放的是郑智化的《星星点灯》,《水手》。那是大家都能跟着哼唱两句。感觉很酷的事,就是要留个长发,喜欢甩头发。
大家都怕这位外语老师,因为外语学的都不好,尤其是朗读课文,读的一点也不连贯,但是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读的特别流利,不方便透露同学名字特意隐去。一问他哥是在俄罗斯当翻译做外贸的。所以他跟着学俄语,家里有磁带,经常跟着练习,读起来特别有底气,那时外语老师特别喜欢让这位同学给大家读,现在这位同学也做起了对外贸易。外语老师很严厉,说不好外语那真是不客气的批评,我就记得老师生气时那胡子也上下跟着动。这是我印象最深的,当然外语老师也笑,但很少。我看过几次老师的微笑。浅浅的。胡子两边微微翘起。
真的很感谢老师们都认真负责,辛苦付出,那时的师生情是淡淡的,纯真的,没有补课一说。老师们真心实意的教,严肃是教学的主基调。很负责任,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激不尽。
我们学校后身隔着一条路就是一座小山,周末闲暇时大家会到山上玩,尤其是达子香花含苞待放时,折回几枝插玻璃瓶里放班级窗台上。看它静静开放。那时中学谈恋爱的少,也听说有牵手的,仅仅是拉过女孩子的手,但学校抓的紧,那时学生的思想也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大家还是挺保守的。最多有心里默默喜欢的人。大家不敢捅破窗户纸说开喜欢谁之类的话。美好朦胧的初恋萌芽状态就这样被扼杀在摇篮里。
周末放假,最不喜欢冬天晚上骑车回家,有时为了回家,由于冬天天黑的早,刚放学,天就有点日落西山,大家结伴同行,路上冰雪路面,骑起来也不敢太快,还要注意路上安全,那时候路上会听到动物的鸟叫,虽然路面反光,但是声音听着心里怵的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为了壮胆子走,大家大声说着话,叫着对方的名字,要不就高声唱着歌。
最难骑的是下雨天,最怕的是下过一夜的雨,第二天往学校骑,那土路的泥有一会泥巴就把车轮给堵上了,时不时要用木棍把自行车车轮上的泥刮干净,一路是走走停停,看着最多的是五彩的蝴蝶飞舞在路上,有的喜欢贴着湿土和水泡上寻找虫子食物。感觉这些蝴蝶就像是天使般,跟我们一起飞舞。这时那中间的村子就成了我们的驿站了,临时到当地的商店买瓶饮料喝,吃个火腿肠或者买个饼干面包充饥。
有时心情好时,骑行在路上,那时我记得是初三快毕业了,回家骑着在山林路上穿行,老师跟我们说可以报考的学校,大家部分报考的是高中,有的是中专师范,那时心里非常高兴,因为要走出这山沟了,我感觉自己像翱翔在天空的小鸟,那份期待中的美好感觉有点飘飘然。两边的山林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自行车在路上疾驰着,那种幸福快乐的日子真是醉了。可是那种想像的美好时光也只有在那个年纪才会有,那是不知生活的苦,感觉自己快乐的事就是穷开心,只求学习上能有点进步,那是当时最大的追求和梦想。简单的快乐。青春的岁月里不知道什么是愁,只知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所以一切经历在当时都是新鲜的,充满了新鲜感,少年不识愁滋味。
念初二时,我们有个学长前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学习很有规律,每天早上在学校操场跑两圈步,然后家在乡里住,但是他晚自习要来学校学习,每次看他到学校,手里都会拿着几本书。不光是男生,女生都很迷恋,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因为那时除了学习也没有什么追求,所以学校的读书氛围非常好。心里只有学习,大家都有一股子学习的劲头,都希望不被落下。我们班的崔同学学习特别自律,我看过他的学习复习非常有条理,有次我请教他一道奥数数学题,他给我讲解完后,把演算纸用完再翻过来写,而且一晚上的自习课他会穿叉开各个学科都学习到,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而且每次复习都要动笔写,他写字的速度很快。那时我才体会到什么叫效率和差距。
我们每年都会有勤工俭学劳动课,有次我们去给同班的刘同学家铲地,那时我们全班都去,还有一次是秋收给他家割豆子,那次铲地我跟他是并排走,他一次守着两根垄,我以为我也下过田,劳动过,过了不一会,我看他像草上飞的跑到我前边去了,我还铲一根呢?我惊呆了。有次秋收也是给他家割豆子,他说他家地包的多,每回放学都要跟着父母劳动,父亲动作就麻利,跟着练出来的。真是无语了,佩服的我,对劳动这样笨拙的人来说,我天然就是一个不会劳动的人,无论是铲地还是割地,那认真的劲我就提不起速度来,生怕把秧苗给铲没了。可是我看刘同学的锄头在秧苗里左右翻飞,精准有效。我是比不上了。我是哈不下腰,走走停停,干一会腰酸背痛的。这也是我想逃离农村的原因。因为从小我对田里的劳动有一种天然的打怵,就是腰酸背痛的劳累感觉我承受不了。这也是我学习的动力吧。
在乡生活,虽然自己开始逐渐离开家人生活,好在还有假期一周一次或者寒暑假回家和父母生活。但是我也体会到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自由感,因为没有父母在身边,和同学们一起生活学习。乡里还是比较朴素的,没有社会不良影响,还是偏农村化的生活,记得初三夏天,我们男生骑着自行车到林场去理发,感觉到一种追求时尚的气息。相对来说是潮流,因为乡里没有理发店。所以感觉像进城了一样,有种新奇感。也是在初中生活里就两次去过林场。因为当时林场比乡要大的多。而且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善。
初中生活,乡里印象最深的还是住过的宿舍,来回回家有十多次经过学校,但都没有再次去看过,听说现如今学校已经被当成存放木耳菌用的库房了。撤乡并镇以后,这里的中学就不存在了。后来在县城同学聚会吃饭,跟班主任老师有过一次交谈。还上老师家去喝茶聊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