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永:长久。所事:这件事。不能长久争辩下去,即不把争讼之事长久持续下去,即使小有言语之伤,这是可以调和的,不会让事态恶劣下去,故“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不长久争辩下去,争讼之事自然不会长久。初六与九四两爻相讼又相应,于争讼之时虽然有小小的言语相争,辨明是非就适可而止,不争讼到底。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克:胜也。逋:逃也。眚:灾祸。二爻与五爻同为阳爻,为敌应,故有讼。二爻居地位,为臣民,五爻居天位,处上卦中位,为君。民与君争讼,岂能胜,故“不克讼”。争讼赢不了,逃回了自己的属地,不过九二这种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其属地内的三百人没有被株连,这些人员都没事,无灾祸。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九二争讼失败,逃窜回自己的属地。掇:自取。九二非要跟上面的九五争讼,臣民与君主打官司,“以下讼上”,祸患是咎由自取,小象说这毛病是自找的。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爻柔弱又处于上下二体之交,为三多凶,四多惧之地,容易招惹是非。所以告诫说,能够安分守己,享受平素旧有的俸禄,不妄求,可免于争讼。贞:正。六三阴爻柔顺,承九四之阳,又应上九之阳,故曰:“贞”。厉:危。三爻为阳位,六三阴居阳位,居于九二之上,居刚乘刚,失位失德,坎为险陷,故曰“厉”。六三处于九二爻与九四爻之间,乘刚又承刚,处于危险的境地,而知畏惧,懂得安分守己,不与人争,所以“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谓从上九,而不以功成自居。这与坤卦第三爻直接讲“或从王事,无成有终”,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上:指上九。上九以刚健之质又居穷极之地,是坚持争讼到底者,六三则顺从上九,不与之争讼,讼卦以能够平息争讼为善,所以六三得吉,而上九争讼到底的结果为“终朝三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