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帮主是我们亲历的时代里最伟大的企业家之一,可以亲身感受其公司制作的产品,媒体充斥了对他的报道,其身边的人也书写大量的文字资料,可以较为真实地还原和理解他的管理和经营思维。
这本书介绍了帮主的经营哲学: 简洁。
这个原则在帮主领导苹果的时间内非常彻底地贯彻了,我认为有一些独特的背景。
1 乔布斯作为企业创始人,对内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2 回归苹果时公司处于破产的谷底,没人可以去救治了,让乔布斯对公司的改造少了不少制约。
3 苹果的商业战略是用产品去颠覆一个市场,产品是其所有行为的核心,乔布斯亲自去抓产品, 组织结构均围绕这个战略核心。高层的精英小团队必须是对产品的细节很熟悉的人,而不是通常大企业里管理技巧很高的那帮人。
因此,有了以下乔布斯的简洁的实施。
- 小即是好
苹果的信条是:小团队比大团队更专注、更有动力,越聪明的人越能更高质量地工作。他给团队设置了人数限制:Mac团队不得超过100人,如果要往里派人,就必须有人退出。乔布斯说:“我最多只能记住100个名字,而且只希望跟我了解的人一起工作。因此,如果团队超过100人,就会迫使我们改变组织架构。我无法用那种方式工作,我必须了解团队里的所有事。”
在苹果,召开会议有这样约定俗成的标准:
- 只邀请相关人士参会;
- 如果会议超过30分钟,请离开会议室;
- 拿出些成果来,别浪费开会时间。
2 少即是好
- 只做有限的产品,克制提供很多产品的冲动。
3 直接沟通
- 史蒂夫最喜欢一张表格、一块白板和坦诚的交流,他喜欢轻松的会议氛围,比如人们可以随意把脚搭在桌子上,他还真这么干过。他讨厌任何让会议变得“正式”的东西,讨厌苹果开始变成“大公司”的迹象。
如果本可用三言两语概括的内容,你却用20张幻灯片来陈述,这足以让史蒂夫抓狂。史蒂夫非常珍惜时间,更喜欢直截了当的对话、不加修饰的内容,而不是口齿伶俐而极尽描绘的陈述。事实上,陈述越是华而不实,史蒂夫就越怀疑他是否真的思考和调研。
作者跟随乔布斯做了不少营销提案,深刻认同简洁之道。但吊诡的是,这本书写得啰哩啰嗦,用了10个章节去诠释显得很不简洁。 作者描述乔布斯的所言所行不算多,也欠缺对苹果公司内部的团队如何围绕这个原则去做事的。我倒觉得乔布斯如何实施管理,让这么大的一家跨国公司可以做到简洁,这才是最核心最让人不解的地方。
比如说精英小团队,如何构建这个团队? 如果避免陷入鼓楼寡味,有重大偏见的小团队缺陷中。
而且, 小团队的限制在于: 参与团队的精英,无论起位置有多高,必须是对业务非常熟悉的真正精英,如果仅仅是管理精英,通常需要其团队内对业务熟悉的下属参与会议给予意见。对于位居高层的人来说,这种做法充满了风险,因为你不可以将责任归咎于下属,你必须对下属的所做所为负全责。这恐怕不少聪明的高层不愿意的,宁愿设定流程,让自己安全。
还有,如果各个部门组建自己的精英小团队,层层设立, 这些众多的小团队如何沟通并组织工作? 他们手头肯定是为打造优秀产品而分解的各个工作项目。处于顶层的管理团队如何能掌握这些细节?
这本书留下了不少的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