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伟大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意。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要继承好、发扬好。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要把“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推向全国,善于走群众路线,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法治和德治,就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建设法治社会,就要坚持做好以下几点: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确保法治社会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是法治社会建设最根本的领导。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3、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提高矛盾化解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