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东海A退、东海B退,股票代码:000613、200613)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2001号)。因公司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因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大东海股票自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大东海经审计净利润为-201.1万元,且营业收入为3023.45万元,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自2022年6月8日起,大东海进入退市整理期。
东海A退、东海B退2022年6月29日发布公告称,2022年5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东海A退、东海B退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股票于2022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8日,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2022年6月29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值得一提的是,东海A退作为海南省三亚市的知名旅游酒店类上市公司,自1997年上市触达巅峰后,其余年度营业收入基本都在3000万元上下,归母净利润也是在亏损和盈利之间徘徊。
1998年,海南省审计厅对大东海A进行了财务审计,认为公司在1993年-1997年间虚增利润。
2001年03月0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认定大东海A采用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方法,导致虚增利润2.28亿元。
原来,1993年至1997年间,大东海A靠虚挂应收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亿元;还把其承包经营一家股份公司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到自己公司;与此同时,还虚列装修业务利润、虚增投资收益、应收股份转投资收益等“吹”为公司的利润。
更有意思的是,大东海A在1993年到1997年这五年里,母公司净利润总共为1.87亿,税前利润额为2.08亿,但有2.28亿元为虚增利润。这也就说明,大东海A上市前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了,为了能上市也是“处心积虑”。
A股表现如此狼狈,B股也没好到哪儿去。
《处罚决定》还披露了大东海A于1996年9月向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借入港币976万元,以4名香港居民的名义认购800万股大东海公司B股,共获利1807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931万元。
而买卖股票盈利的358.65万元被当时董事长等其他高管瓜分。
光是虚增利润也就罢了,大东海A还瞒着投资者们藏了一摞债务。
1、欠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后勤部土地款4,800万元;
2、欠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本息3,038万元;
3、欠铁道部第二工程局海南公司工程款本息3,098万元;
4、欠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人民币1.55亿元,美元150万元。
而在面对这些债务诉讼案时,大东海A选择了沉默。
沉默是金吗?对大东海A而言,沉默是惊!
审计师们显然被大东海A所作的这一切惊到了。1999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无法对公司当年年报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你可能会问大东海A不是上市了吗?募集到的钱呢?
实话告诉你,A股和B股,两次共募资金12,405万元。除1986万元用于南中国大酒店的扩建工程外,其余10419万元分别被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被占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3.99%。
大东海A从始至终就一直是第一股东大东海集团的“提款机”。
大东海集团曾以大东海A的资产做抵押或直接以其名义取得的借贷款,占有其募集资金,累计从大东海A取得的利益高达近4亿元。
此后,大东海集团名存实亡,债没要回来也就罢了,早已成“空壳”的大东海A还得为其背负债务。
除此之外,背负了“恶果”的大东海A,还要面临证监会开出的合计1981万元的处罚,而这笔处罚款大东海A一拖就是18年。
以上原因直接导致了大东海A往后几年开启的不断换“爸”之路和持续不断的亏损之路。
也许是被第一任大股东虐的太深。大东海A由此也开启了换“爸”之路。
1998年12月25日,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被司法划转至三亚农行名下,三亚农行1998年12月取得上述股权后委托全资下属企业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持有,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0年12月12日,“甩手掌柜”三亚农行将其股权被剥离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1年9月19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口食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标的为6000 万股。2002年 10 月18 日,海口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8年4月24日,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声明书》,确认海口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6000 万股股权系代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于2010年1月29日完成过户,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至今,罗牛山仍是大东海A的最大股东。
早在2008年,大东海A的控股股东罗牛山就曾承诺,将积极寻求重组方对大东海A进行资产重组,但迟迟未能兑现。
2014年罗牛山又对外宣称,未来三年将积极寻求重组方对大东海A进行资产重组。
2017年2月,大东海A停牌筹划重组,却最终在当年8月公告称,因公司没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相关风险无法控制,且包括重组预案在内的12项相关议案全部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2月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罗牛山申请对公司的重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2年,公司股价再度应声大跌。
10年多时间过去了,承诺屡屡“吹破”,只留下一张“大饼”。
2018年3月20日,大东海A发公告称,初步判断,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双方尚在协商和论证中,最终方案尚未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
自东海A退、东海B退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不断有投资者登记索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认为,暂定2021年8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这期间买进的投资者,并在4月26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索赔。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进行索赔登记。
东海A退、东海B退表示,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信息显示,大东海成立于1993年,1997年于深交所上市,在近30年中多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东海A的公司全名是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唯一的业务为酒店经营。东海A退、东海B退主营业务为酒店住宿和餐饮服务,占营收比例为:79.54%,旗下的主要资产是一家名叫“南中国”的大酒店。1996年,大东海A发行B股,1997年又在A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