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伊始,罗永浩和罗翔边走边聊,突然后面传来喊声:罗老师给签个名吧。两人停下脚步,拿出笔,互相谦让。姑娘跑上前,问:谁是罗振宇?两人尴尬摇头,罗永浩拿出一贯的口吻:走走走,太讨厌了。
一段小视频,把三个网红老罗绑在一起“嘲弄”了一番,我看得乐不可支。
认识罗永浩,始于他创立的牛博网,当时牛博网确实牛气哄哄,聚集了梁文道、韩寒、连岳、柴静等名家名嘴,提供了各种风格的独特文章,网站人气一度飙升,我偶尔上去观摩他们“吵架”。
后来看着老罗跟北京文化圈的老男人们吃饭侃大山,看着他创办英语培训学校,看着他的锤子手机上市,看着他当网红直播带货三年还债6个亿,听说最近又跟“元宇宙”扯上了关系。
我从不掩饰对罗永浩的喜欢和欣赏,他的聪明和有趣,还有在诙谐幽默中透出的憨厚,对我有着天然的魔力。 受我影响,这些年,老公和孩子也都会跟着一起看他的每一场演讲。
“情怀”和“担当”这两个词,是他这些年一直在践行的,也慢慢渗透给了我。他可以为了情怀而不惜代价地闯进自己喜欢的行业,也可以为担当而在负债累累时拒绝破产。他成功时自得过,失败时也想过死,他的前半生活成了一部传奇。虽然有人嘲笑他的无知和痴傻,但他能这么酣畅淋漓地活一次,死而无憾。
罗翔老师火了很久,我才从脱口秀知道他,当时就被他的学识和他对社会对底层人民的悲悯打动,今天再看这个视频,完全被圈粉。
罗老师在访谈中的每一句话,几乎都能直击我内心。
他说,读书是对抗人生虚无的一个重要手段。他喜欢看文学书,因为文学作品设计的虚拟人物,在我们想不到的人生情境中展开,可以穷尽我们人生的思考。他也喜欢看伟大的思想家的著作,来提高他思想的厚度。
在大众的认知中,刑法学跟普通老百姓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遥远,当罗永浩问他教刑法学为何还能走红时,罗翔老师说,刑法是最能承载法律所要追求的公平和正义的,而每一个民众心中,都有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
很多时候,公平和正义就像种子一样,埋在我们心中,它可能是人类的一种原初设置,当你的讲课,激发了民众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这个种子可能就会爆炸,知识就由此传开,他就会觉得知识很有趣,跟他是有关系的,满足了他对公平和正义的期待。
罗翔说,人接触黑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更加渴望光明,一种是被黑暗同化,就像顾城写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
当你选择光明时,也一定会碰到一些怀疑,觉得这个世界可能没有光明,黑暗可能就是人生常态,这时,就需要一种坚守。
接触那么多黑暗的案件,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会反思自己。他认为,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很多罪恶的事情可能我们不会做,但我们会不会想呢?可能只是心动没有行动,于是这些案件就会让你去反思自己的内心,你的内心能不能设一个道德阀,能够把这下阴暗的想法给锁住,不会变成实际活。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法律的这些训练,一方面真正让我去渴望光明,另一方面也让我去反思自己,所以可能对人对事就没那么尖锐,可能会以更宽容的态度,去看待这个世界的人和事。毕竟,一个指头指着别人时,四个指头指向自己。
罗翔老师认为,他的宽容不是本性,是靠训练,人在朝光明面爬升的时候,在很多别人看来是一种虚伪,但也唯有人虚伪,动物不会虚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可能这些黑暗的事情,第一更让他渴望光明,第二让他认识自己内心。
对社会恶劣案件,怎么看待大众的愤怒?他个人觉得民众的愤怒是合理的,因为民众没有愤怒的话,那么正义就缺乏基本的群众基础,但民众的愤怒有时候要注意,它可能会想决堤的洪水一样,所以有时候法律就可能像那个堤坝,它把愤怒安置在堤坝之内,让愤怒不至于溢过堤坝去造成新的灾害。
刑法之所以称之为刑法,首先它有一个刑叫刑罚,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一方面要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约束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任何权力不加限制的话,就有可能被异化。
民众的愤怒情感是正义的,我们需要这种正义感,它为刑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水源泉。但另一方面,这种所谓的愤怒也要注意被规范化,你不能够越过法律去行私刑,所以,它可能是就是一种平衡。法律要听从民众的声音,但不能超越民众的偏见。
针对“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这个话题,罗翔老师认为这个世界是有正义的,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正义,他所学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朴素的情感也告诉人们,当你认为一个事情不正义,那一定有与此相对应的正义这个概念,否则你说一个事情不正义是毫无意义的,你的愤怒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非常认同柏拉图关于正义的理解,早在人类2000多年前,就有过关于正义的讨论,无非就三种观点:一种有,一种无(强权即正义),还有折中的怀疑论。确认世界上有正义,是法律存在的前提。
那如何来追求正义?他说,这其实就是法律的现实主义的一个考量,就像:世界上有没有圆?
世界上一定有圆这个概念,但是人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所以正义可能就像一个理念上的圆一样,人永远朝着正义去迈进,法律朝着正义去前进,但是法律在现实中是一个有瑕疵的正义。有瑕疵的正义,不代表不是正义。
刑法规定了如何去追求正义的程序,换言之,法律是追求秩序的。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很多时候维护秩序的力量本身,会成为秩序的破坏者,认为放纵自己正义的情绪,像那种侠客精神,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很爽。但这种维护正义的方式,可能最终会突破正义。在法律中,一定要接受的是一种有瑕疵的正义,这是我们人类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这也就是法律为什么强调程序正义的原因,你必须按照程序去追寻正义,不能向往着你内心的正义。毕竟,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所以,迟到的正义,总比没有等到正义要好那么一点点。
法律上有很多很多内在的哲学,支撑了这样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但这些哲学在它下面,可能又是互相冲突的。
他说,法律的训练,更多的让他向狐狸学习,而不是向刺猬学习。古希腊诗人曾写过一个著名的诗句:刺猬以一事观天下,狐狸观天下事。狐狸是那种多元主义,刺猬是一元主义。
法律的训练让他能够更多元地拥抱多元主义,让他始终知道,这个世界是许许多多的利益的一个杂糅,很多时候它不是善恶的对决,很多时候是善与善的对决,都是美好的价值,但这些美好的价值之间是有冲突的,如何在这些互相冲突的价值中寻找一种折中,有的时候要拥有一种多元主义的智慧。
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法制精神还确实有待不断发展,因为法制强调两点,一是良法而治,二是普遍遵守。
良法而治,就是法律本身是良善的。但很多人没有这个基本的共识,认为法律就是一种工具,法律为什么要追求良善呢?
普遍遵守方面,很多人的观念是你要去遵守规则,我不用遵守。
如果每一个真正认同法法治理念的人,能够真正做到内心有正义,而且自己愿意受到规则的约束,尤其是当自己拥有了一些权力的时候,这样就可以做一种法治之光的传承,光具有汇聚性作用,如果大家都是一盏光,抱在一起光就照耀的更多了。
在政法大学两年一度的“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大老师“盛典上,给罗翔的颁奖词是:兼具法律人的理智和社会人的温度,师者善诱循循,坚持做法治之光。
2020年,当网课使罗翔成为最出圈的法考老师,当命运之神将他推向了更大的舞台,“最受本科生欢迎”这个称号,依然是罗翔自己最看重的。
罗翔的独特之处在于,他除了案例还会讲哲学讲文学,讲正义的起源,讲刑法与道德的关系。他甚至在课堂上张嘴来一段诗歌,讲起古代劫富济贫、盗亦有道的侠客,他背一遍李白的《侠客行》。
他会在法考课上说,“不要在自己的人生上附着不着边际的价值”,他在为别人答疑解惑时,会随口说:你去翻《圣经诗84:6》,那是我对你说的话。
他把自己藏在刑法理论、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中,他给自己的定位是“古老先贤智慧的传声筒”他不需要进行什么新鲜的表演,只要把先哲的智慧传承下去,就算完成使命。
正是这些,构成了罗翔的迷人之处,使他成为今天的罗翔。
不管外界有多少反对和诋毁的声音,罗翔改变了我对法学的认知,它不再是枯燥的,它可以跟哲学跟宗教跟文学一样充满魅力;罗翔也改变了我对法学老师的认知,原来他可以不是刻板的无趣的,可以诗词歌赋信手拈来。
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在人身上留有印记。从罗翔老师身上,我看到哲学的无处不在,看到读书的重要和可贵。
这段视频,教给我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