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元镇上,我最熟悉的,还是通元饭店。可以说,我几乎就是在饭店里长大的。
通元饭店,全称通元面饭合作商店,在点心店东隔壁,有四间门面。1955年在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由10家饮食店合作组成。我家是其中之一,所以父亲在这里上班。
在改革开放前,通元集镇上只有一家饭店、一个集镇食堂。按《通元镇志》的说法,集镇食堂是附属于饭店的,俗称“一食堂”。
饭店只供应早、中餐,晚餐是不供应的。所以,饭店的职工早晨三、四点就要上班做早市,到上午八、九点下班。中午十一点左右上班做中市,下午四点左右下班。
饭店做早市,跟通元及周边地区“吃早烧”的风俗有关。吃早烧的大多是附近农村里的酒鬼,每天清晨两三点钟起床,四五点钟就陆续到镇上的饭店里吃酒。相熟的他们常常是几个人围一张桌子,一边慢条斯理地喝酒吃面,一边聊天“聆市面”,谈天说地,传播消息、农事。
但那时,绝大多数的农民日子都不好过,手里没钱。吃早烧的人们一般都会挎个小元宝篮,带十几二十个鸡蛋鸭蛋、一小袋赤豆芝麻、几把青菜大蒜,准备在早市变现,弄点“活来钿”吃酒。
吃早烧很简单,三件套:一开老酒、一碟下酒菜、一碗面。
老酒,就是烧酒、白酒,饭店可零拷,一提一开(老秤2两,新秤1.25两)。酒盛在高脚汤碗里,常见人眯着眼睛,缓缓端起碗来抿上一口,喉节起伏间咽下,再长长呼出一口气,过瘾!这是老酒鬼熬了一段时间了。
下酒菜,一般是猪头肉、汤豆腐干、芽蚕豆、毛豆结等。猪头肉,猪头煮熟拆骨后打薄片,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蘸沈荡白酱油,极鲜。猪头肉是好东西,遇到喜事才会犒劳下自己。大部分还是汤豆腐干,是豆腐干在酱油汤里文火煮了半夜,胖大、酥软、入味。
通元的面是盖浇面。饭店煮面用大锅沸水,面条是饭店自制的湿面,丢进大锅,一沸两沸三沸,用长筷挑出,入竹丝小漏勺滤水,再抖一抖,放入盛汤的面碗,浇上各种浇头,就是肉丝面、三鲜面、鳝丝面、小面。吃早烧的,一般都吃小面,价廉物美顶饿。
小面,其实就是阳春面,也就是外地人说的“酱油汤煮面”。至于通元的阳春面为什么叫小面?曾看到一份资料,说阳春面的小资气息太浓,在特殊年代也受到了冲击。
在饭店吃中餐的,绝大部分是上午到集镇上办事,来不及赶回去、或者下午还有事。极个别的,是集镇周边的人家来了客人,中午留饭,来饭店买点荤菜待客。饭店生意最好时,是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船舶集中到嘉兴、上海拉氨水、农家肥,停泊在小镇午歇的日子。
饭店的菜色不多。印象中炒菜有炒肉丝、炒三鲜、糖醋鱼块、糖醋排骨、炒猪肝、炒鳝丝,汤类有三鲜砂锅、砂锅豆腐羹,冷菜有猪头肉。别的都忘记了。
记住炒肉丝,是因为家里来客人,一般都会到饭店炒盆肉丝待客。那时候,肉食稀罕。吃炒肉丝,纯粹是一种享受。客人客气、家人舍不得一顿吃完,常常留到晚餐;盆里肉丝吃完了,就盛点米饭拌了又拌,遗留的卤汁也美味;还不过瘾,再用舌头把盆底舔一遍,把所有的肉香全部吞进肚里,不留一丝一点。
想起炒猪肝,是因为在著名作家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卖血后到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温黄酒补血。余华先生曾长期在海盐生活、工作,拷贝的胜利饭店至今还在隔壁的沈荡老街营业。通元饭店也有炒猪肝,传说也补血,这里不夹雪菜,清炒勾欠,最多加几段韭黄。
我最惦记的,还是三鲜砂锅。三鲜砂锅里有大骨头、肉皮、爆鱼、木耳、白菜。我儿时关心的是砂锅里的大骨头,因为那时供销社收购骨头。八、九岁时,不知羞耻为何物,中午常常到饭店,钻到桌子底下捡骨头,还跟人抢!
父亲是饭店的掌勺,他最拿手的是砂锅豆腐羹。至今,老家的一些老人与我闲聊,还时不时地提起父亲当年在饭店烧的砂锅豆腐羹。
用最简单的材料,烧出令人称道的口味。父亲的厨艺不简单。十年前,父亲一时兴起,再次炒了盆肉丝、烧了碗豆腐羹。家人品了又品,始终没有当年的感觉。
通元饭店什么时候关门歇业的,我不知道。那时,我已离开通元。但通元饭店一直是我的牵挂,那里有值得我惦记的人、能让我回忆的事。
只是通元饭店的老味道,却是再也没有重逢的机会。或许有人说的对:一个人的口味喜好,往往在儿时就定了基调。虽然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愈来愈好,但味道似乎永远是小时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