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敲击出来的文字,我更享受不同颜色的笔在我手下生风的感觉,能写满满一页纸的话更好,就像可以填补我心里的孤独和寂寞,一瞬间的满足。
很遗憾,前几天我告别了我的前任,起码在我的思想里是的。他有点儿霸道,有点儿可爱,有时候痞里痞气的,但并不影响他当个老干部。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说话的时候很皮,最喜欢嬉皮笑脸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不可否认,迷人的混蛋。
刚认识他的时候是在酒吧,那时候我也是个浪荡的女子,别误会我说的是浪迹天涯、放荡不羁,抽烟喝酒泡吧样样在行,当天晚上,他朋友和我单挑骰子,被我灌倒在酒桌上,在他眼里我应该是个霸气的女孩子吧。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他陪着他那个酒品很差的朋友去了医院,对,就是被我灌倒的那位。
出来的时候,
闺蜜说,我和他蛮合适。
“哪里合适?他就是男版的我,甚至比我更浪荡,不行不行”
你看,我当时是真的不喜欢他,比我浪荡的小哥哥见多了,我只是对他没什么兴趣。
越长大用心追的人越少,都是成年人了,谁也不想在一个人身上花费太多的力气,所以别人稍微用点儿心,我就心动了,聊聊天我就依赖了,事实证明,这个习惯无异于在作贱自己。大概就像这段感情,太过的轻浮和草率。
他是个渣男中的高手,前期培养习惯和依赖,后期约会见面,顺理成章。就连分手的时候都说的很官方,很喜欢我但是不想谈恋爱了,不想受爱情的约束,甚至觉得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想笑。
我极其讨厌这种不坦白,玩就是玩,恋爱就是恋爱,承认自己是个渣男不好吗?刻意隐瞒真的很恶心。
今天写不下去了,就这样吧。
ps:好像男孩子都觉得分手之后可以继续做朋友吧,连我崇拜的王小波先生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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