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闲来无趣,随意找了个电影消遣,却不知这随意的消遣,却那么的沉重而难过。
《何以为家》又译《 迦百农》,但我觉得还是“何以为家”更有点睛之意。
“我要起诉我的父母,起诉他们生下我”。一个瘦弱的男孩被解开手铐,在法庭上坚定的向法官提出他的诉求,这个男孩就是电影的主人翁,赞恩。
赞恩从小生活在黎巴嫩贝鲁特的贫民窟中。贫穷让他根本无法像正常孩子那样享受童年的快乐,甚至他连户籍都没有,无法上学,无法就医,早早就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带着弟弟妹妹们在街上卖蔬菜汁,到处打杂,甚至利用运送衣物的机会将毒品送至监狱赚取钱财。
越穷越要生,他厌恶父母的这套肮脏理论,更害怕他们将女儿送走换些小恩小惠。他在这个家里既是“生而不养”的受害者,又必须是妹妹们的守护者。所以当赞恩发现妹妹萨哈初潮沾染裤子时,慌张又害怕,他以为将妹妹身上的血迹洗净,用自己的上衣给她当护垫,父母就不会发现,萨哈就会免受一场交易灾难。然则人心贪婪,他父母则以为女儿本就是生来作买卖的,不顾赞恩的愤怒、挣扎、哀求,将11岁的萨哈嫁给30岁的房东儿子。
萨哈的出嫁让赞恩对这个家彻底失去了幻想,他拖着着从小卖部偷来的一塑料袋方便面,离家出走。在夜间免费畅玩了游乐场,吃完最后一袋方便面后,他不得不去街上找点事情赚点钱。可是一个12岁的瘦弱的小孩,谁会聘用他呢?无奈之下,赞恩又回到游乐场,他知道在二楼的厕所的清洁工的泰格斯特是个好人,这是无奈之选,毕竟她还有个婴儿需要照顾,他只是想吃点东西,实在是太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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