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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帮助者的特点
在危险的情境中,男性更常伸出援手,而在相对安全的情境中,女性更乐意帮忙,如花时间陪伴残疾儿童,如做志愿者。
相比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有宗教信仰的人,在从事志愿者活动中花的时间更多。
12-4 增加帮助行为
要增加帮助行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解开对帮助行为的束缚,二是利他主义的社会化。
解开对帮助行为的束缚,可以从三个方面做起——第一可以减少紧急事件的模糊性,第二产生个人化的诉求,任何能突显旁观者个人特征的事件,个人请求、目光接触、告知名字、预期的会面等都增加了帮助的可能性,因为凸显个人特征使旁观者提高了自我意识,相反,“去个体化”会使人们的责任感降低,三是采取谴责或以退为进的技巧来激起人们的内疚感或对自我形象的关注,请求很微小的帮助以至于使个体不能拒绝,除非他认为自己是个吝啬鬼。贴上乐于助人的标签,也能强化人们乐于助人的自我形象。
利他主义的社会化包含:一,教化道德包容,即他们的道德观还要包含不同于自己的人,而与之相反的“道德排除”则是将某些人(或动物)排除于自己的道德关怀之外,所以,利他社会化的第一步就是去除天然的内群体偏爱,而扩展我们关心他人福利的界限,二是树立利他主义的榜样,如现实中的榜样,媒体中的榜样,三是做出具体的帮助行为,通过实践来学习,四是把帮助行为归因于利他主义,过度辩护效应指出,强制行善常常会减少行善者对善行的自发之爱,如果我们给决定做好事的人提供足够的奖励,但又不过分的话,做好事的人就会把自己的行为归因于自己的利他动机,从而会更乐于助人,五是学习利他行为,也会使人们做好准备,更好的知觉他人的需要并进行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