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第一次去老公家是在那一年国庆,我特意穿了一席森女白裙,仙气飘飘的模样。
坐了三个小时的汽车,终于到达小镇。房子在镇上沿街靠街尾的位置,看得出已有十几年了,外墙砌的白色磁砖也已开始泛黄。
房子总共有三层,一楼是三个店面,分别租给了卖菜的,维修电器的和快递驿站。
三楼租给了两户带孩子上学的邻村居民,仅留下了二楼自己住,三房一厅。
这栋房子的设计略有些奇怪,进深很长,在房间的后面是个很大的院子。厨房和卫生间 ,则在另一边,和房间那一排刚好形成一个L型。
每个房间的窗户都是沿街开着,老旧的玻璃隔音效果特别差,晚上睡觉跟睡在大马路上没啥区别,耳边时不时传来摩托车声 ,汽车喇叭声,有时深夜还能清晰的听到路人的对话。
至于早上你完全不需要担心自己会睡过头,斜对面市场的叫卖声,鸡鸭鹅声会每天六点准时响起。要是赶上赶集,那就更是热闹了,卖衣服,卖鞋子的摊位在楼下密密麻麻挤满了一排。
公公和婆婆对我特别热情,笑容里透着农村人特有的朴实,能看出他们对未来儿媳的满意。
婆婆的个子不高偏瘦小,圆圆的脸盘略微有些黝黑,应该是这些年干农活晒的,但面部依然很饱满,少有的几根皱纹也只有在笑起来的时候才特别明显,依稀能看出她年轻时也是个美人。
婆婆的热情是单纯执着的,用她仅会的几句普通话,一个劲儿的叫我喝茶,吃水果。平时就爱站着的我,无论我站到哪里,屁股后面都有把椅子跟着,显然那是婆婆放的。
每每吃饭时,婆婆总是一个劲儿的给我夹菜,所有的菜盘子都往我面前靠拢,这也是后来导致我体重一直下不去的原因之一。
我们结婚后,婆婆和公公依然还是住在老家,忙活那几亩茶叶。直到我们买房后才搬过来跟我们同住,刚好那时我儿子也快要出生了。
和婆婆住在一起后,她几乎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我只管负责整理自己的房间和衣物。神奇的是,生完孩子的这三年来,我居然一次都没下过厨。可想而知,能把一个勤快的人变懒是因为有一个比她更勤劳的人。
婆婆的听力在她幼年时就已经出现问题,所以现在的她需要一直戴着助听器才能沟通。倘若是睡觉时摘掉了,那真是火山爆发也无法将她吵醒,所以婆婆的睡眠质量特别好,分分钟就能睡着。
因为听力不好,所以婆婆学普通话也显得特别困难,我很自然的承担起了教婆婆讲普通话这项工作,为的也是以后能够更好的跟孩子交流。但有些发音却怎么也纠正不了,比如我老公姓黄,她却说成是王,无论如何都说不出黄这个字,为此我是哭笑不得。
一年过去,婆婆的普通话没多少长进,我却学会了他们老家的方言,婆婆在惊讶我语言天赋的同时也在感叹:以后再也没有秘密了。
婆婆是个善忘的人,偶尔遇到两代人观点分歧的时候,一向强势的我必须让所有人都听我的,所以偶尔也会有些吵闹摩擦。但第二天,婆婆又跟没事儿人似的。所以我老公经常说我婆婆脾气好,不爱跟我计较。有时想想确实有些惭愧。
小时候算命的说我是个有福之人,现在看来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