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论》对于人性的定义是:
第一, 人会不择手段来维持自身的存在
第二,在不违反第一条的情况下,人会尽可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那么,从这两条人性的定义中,如何推导出,什么是善恶呢?
先看第一条。
这一条的第一个含义,就是生死是最大的事情,在生存面前,就不要谈善恶了。在生死面前,做出任何事情,都可以理解。
从这个角度说,危害他人的生存,就是最大的恶。
所以,杀人才是最严重的犯罪。但很多政治学家不认同这一点,他们认为,失去自由,才是最大的失去,生命不是。但是,这个往好里说有点理想化,往坏里说非常幼稚的观念,来源于西方政治学对于人性的定义:人的本质是自由。
所以,社会科学层面,说一个理论,一个观点存在问题很容易,随便发表一些观点也很容易,但是,要真正的在理论层面说清楚一件事情,其实难度非常大,社会科学这100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进步,甚至比不上自然科学,就是这个原因。
社会层面,如果一个政策会影响到一部分人的生存(这种影响,可以是直接的影响,或者说,可以被人利用而造成这样的影响),那么,这个政策就具有了非常严重的“恶”的成分。这部分成分,是必须要被修正掉的。否则,即使强行推行,也会产生很多不好的后果,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会有人造反。
再看第二条。
林语堂说过,“生活是艰辛的,政治是肮脏的,商业是卑鄙的”。这句话的含义,就是说,在政治和经济这两个游戏里,每个人都在不择手段的追求自己的利益,或是金钱,或是权力,在这两个游戏里,没有道德的存在空间。这两个游戏里,只有输家和赢家,没有好人和坏人。
《规则论》里关于利润,有一个结论,那就是“利润总量定理”: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利润总量为0。或者说,对利润的追逐,是一个零和游戏。
所以,商业是一个极度残酷的游戏。只要你参与到了这个游戏里,那么,要么你的嘴角滴着血,要么,你成为别人嘴角滴着的那滴血。
所以,要求一个商人遵守道德原则,和要求一只老虎只能吃素没什么区别,更直白的说,让他们讲道德,就是让他们去死。这种要求本身,就极其不道德。
比如说,李嘉诚。
李嘉诚从商业之神到千夫所指,其实李嘉诚自己并没有变化,正如他自己说的,“只是一个商人”。他囤地,买下来之后什么也不做,放个十年后,几十倍的价格卖出,赚取超额利润,这当然很卑劣,但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看,这难道不是正确的事情吗?他可以不这么做吗?当然可以,然后,我们不再会骂他,我们会问“李嘉诚是谁”,因为这么做的他只成为一个非常不成功,甚至破产的商人,而不是首富。
再比如说,产业政策。张维迎在那场和林毅夫的产业政策辩论中说到,产业政策失败,是因为人的无知,和人的无耻。无知还要甚于无耻。在我看来,更多的原因,是无耻的人利用了人的无知;更更多的原因,则是无知的人心甘情愿的被无耻的人利用他的无知。但是,只要产业政策的边界没有完善,无知和无耻就还会不断的发生,因为这就是人性。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善恶。如果你最求利益最大化,但对他人,对社会带来了更多的价值,这就是善;而如果这种追求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损害,那么,这就是恶。
善与恶,关乎行为,关乎利益。
人无善恶,但事有好坏。真正的善恶,在“事”里。
所以,李嘉诚的做法,包括产业政策中发生的那些事情,从人性的角度看,可以理解。
但可以理解,不代表可以接受。
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目标,就是解决掉这种通过卑劣的手段获得巨大的利益,而居然没有后果的做法。但是,解决的手段,不是消灭掉这些人,因为没有了李嘉诚,还有张嘉城,王嘉城..
正确方法是,不管你是不是好人,通过设定合适的边界条件,让你只有做了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才能够获得你想要的利益,不管是钱,还是地位;如果没有,或者损害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么,你能从中得到的利益,必须为零,或者为负。
这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