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将近33个小时,读完了原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从阅读难度上来说,其实这本书并不是特别适合我。扇贝阅读把这本书归入“精通英语”这个级别,而我,虽然学了很多年的英语也勉强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但是读起来还是颇感吃力的。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读了有声书虫版的《简爱》、《小王子》、《心灵奇旅》,后几本书对我来说几乎没有难度,有些不认识的词汇通过上下文语境也能猜出个大概意思。
而这本书,有半数内容是我不能流畅阅读的。因为当中有大段的精彩描写,也就是所谓的长难句,这些我就得借助于翻译了。用阅读名著的方式来学英语,无需跟自己较劲,而是要学着和自己和解。就像是我们读自己国家的文学巨著,有些精彩的描写段落,我们读来酣畅淋漓,可是换我们自己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简爱》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完,都让我有种割裂感,思绪变得凌乱,因为在大学时代我看过中文版的书籍,间隔十多年,再读的时候却发现故事情节和结局跟自己记忆中的不太一样。
就像是天将降大任于“斯”或“是”人也之争一样。
也许时代错位,盖茨比会成为不一样的盖茨比,不会成为幻灭的美国梦的牺牲品。作为一个军功卓著上前线卖过命的高级军官,却穷得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这不禁让人匪夷所思,这个国家的阶级已如此固化,出身代表一切,没有出身就代表没有出路。
当盖茨比的父亲,拿出盖茨比小时候常读的那本书,展示盖茨比以前的作息时间表,我们看到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乐观的盖茨比。然而努力如他,依旧只能走上一条不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所认同的结局,他们只觉得他是一个不知名的暴发户而已。
在盖茨比的大庄园里,曾经来过形形色色的宾客,其中大部分都是名流。那些奢靡绮丽的场景,与盖茨比的落寞收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盖茨比的房客,一个活得毫无尊严的寄生虫,在盖茨比死之后,为了自己的一双鞋而打电话来,为了一场野餐而拒绝参加盖茨比的葬礼,真是非常讽刺!这个小人物的刻画,非常成功。
而作为一手造就盖茨比的Wolfshiem先生,虽然他没有参加盖茨比的葬礼,但他真心为盖茨比的离去感到悲伤,他对尼克说的一席话,我觉得非常认同。
Let us learn to show our friendship for a man when he is alive and not after he is dead#
虽然在汤姆眼里,Wolfshiem先生也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暴发户而已。
汤姆和黛西才是始作俑者,但是承担后果的却是盖茨比,而威尔逊夫妇也是可悲的陪葬者。
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小细节,给人无限遐想。
汤姆和黛西总是东奔西走,盖茨比事件发生后,他们依然选择了逃亡,所以在文中并未展示的前几次逃亡中,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悲剧发生。盖茨比和威尔逊夫妇不是自私的上流社会们的第一个牺牲品,也不是最后一个。
汤姆非常有钱,但他为他的情妇威尔逊夫人在纽约租赁的只是一间很小的公寓,汤姆从未爱过威尔逊夫人,她只是浪荡公子汤姆生活中的一个调味品,她不是他的第一个情妇,更不会是他的最后一个。当汤姆说他看到公寓里的狗粮,想起威尔逊夫人,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的时候,我只觉得他虚伪和恶心。
也许黛西曾是一个美好的少女,也许在她和盖茨比恋爱的时候她曾是。可是经历了五年,经历过生孩子没人陪,经历过汤姆的无数次出轨,她早已变得面目全非,也可能她原本就带着根深蒂固的自傲感,她从来都不可能和盖茨比生活在一个世界里。
黛西是碾死威尔逊夫人的真凶,可是黛西不一定会为这件事愧疚,也不一定会为盖茨比的死而愧疚。
这才是这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细思极恐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