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考未过反思的第4天。明天是23号。23号晚上12点过去就是24号,24号凌晨就应该可以查到客观题成绩。因为我已经计算出了自己的成绩是无法通过的,于是就对成绩公布没有抱有任何的幻想,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到时候不去查询成绩,成绩肯定还是要查询的。
继续反思客观题学习的过程,除了时间和做题链要达到足够量以外,还有一点应该就是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有各种各样。很多人把法考说成“背多分”,强调的是要不断地背诵,记住口诀。我知道自己是不善于运用这种方法。所以,基本上来说就没有背上几条口诀。但是,我在法考的学习过程中,在客观题法律做题学习之中,感受到解析之中有着很强的法理逻辑性所在。
我是适合通过做题去学习的,我是适合通过内在逻辑分析去学习的。
凭着这两点自我特色,加上近十几年的马拉松训练带来的坚持性,我要坚持的是学习就是做题,在做题中学习,在错题的解析中学习。而另外把看书、听书作为补充辅助作用。
如果我不是用这种学习方法来对付法律考试的话,那么我的法考选择这条路,那就是一种错误。
而且除了客观题之外,主观题的学习,我认为自己也应该运用这种坚持+做题+看错题解析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