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教育“双减”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教师轮岗制度”。
那么什么是“教师轮岗制呢”?从官方文件来看,“教师轮岗制度”是指在岗教师每隔6年或以上,根据安排更换教学的学校。在对应学校间相互轮转,定期更换教学地点。这项制度提出后已经逐步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其中在岗教师也包括各级领导和校长。
这项政策的落地和推行,反映出公共部门职位设计的相关理论知识在实际社会中的具体运用,主要可以从以下内容进行窥探:
首先,教育是国之大计,教育不公平势必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经济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攀升。但就目前而讲,我国的贫富差距依然存在,教育资源也存在着向城市和富人聚集的问题,贫困地区面临着教育资源短缺的危机。这种现象不断的恶化,导致整个教育资源失衡。
然而,教育部作为主管教育事业的公共部门,对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打破体制内的安逸和不作为,国家又迅速的做出政策调整。针对乡村地区教育资源失衡的问题,国家建议城乡教师实行轮岗制度。也就是说教师不会一直在一个单位工作。按照不同的要求,适当的调整工作的地点,尤其是城镇的教师,他们会被调入乡村学校进行教学。
这种轮岗制度不仅是教育部为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的组织目标而合理有效进行职位设计(工作轮换)的具体表现,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优化选择。从现实实际来讲,这也使得所谓的名师也能够真正的走出校门,让更多的孩子收益。享受名师教育不再是有钱人的福利和梦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