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与代数”内容变化分析
与《标准(2011年版)》相比,“数与代数”领域的教学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详见75页)
一、增加的内容
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实数和二次函数方面,同时明确了代数推理方面的要求,对推理能力进行了加强。我们的数学教学非常重视推理能力的培养,然而以往偏重于几何推理,对于代数的运算过程,往往只看成一种计算而不看成推理过程。作为一种在解决代数问题中表现出的推理能力,代数推理能力本质上是一种数学推理能力。代数推理能力主要包括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两种形式,合情推理又分为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合情推理能力主要体现在猜想并归纳数学规律、寻找函数关系的数学活动中;演绎推理能力主要是在举例论证和数学运算中体现。
现阶段学生在代数推理方面的情况主要表现为:
1.算术思维占据主导地位,学生对待代数的运算过程,往往只看成一种计算而不看成推理过程,即算法熟练,算理不清;
2.在熟悉的知识背景下学生善于发现数量关系,但是用文字或符号语言准确地描述数量关系存在困难,同时转化表征还会存在一些错误。对于较为陌生或者抽象的情境,学生较难发现了有关联的数量,更无法准确地阐述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将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用符号表示出来,符号化的过程学生存在困难;
3.在代数推理能力的计算方面,部分学生习惯于对具体的数字进行运算,相当部分学生不能主动并熟练地使用方程等代数方法进行计算,缺乏检验的意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会对解题方案以及计算结果进行检验。
因此在今后的具体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学生开展代数推理论证活动,让学生进一步提升符号意识,养成利用数学符号论证问题的习惯;促进学生通过具体事例发现一般规律,并能用符号表达与论证。通过具体的代数推理与证明,能在逻辑论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推理能力,培养科学精神。
二、调整的内容
一元二次方程根与系数的关系,由选学调整为必学。但是不需要进行根与系数关系的证明,不需要对较为复杂的应用进行变形练习,不需要应用根与系数的关系拓展去解决问题。
三、删除的内容
《标准(2022年版)》在有理数部分删除了“知道|a|的含义(这里a表示有理数)”的学习要求,二次函数部分还删去原选学内容“知道给定不共线三点的坐标可以确定一个二次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