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友妈妈误认为小姐怎么办?(来源于本人知乎问答)
2020年8月20日晚,王某某安排郑某与其亲朋在酒店吃饭并提供酒水,期间郑某饮酒,后郑某与其朋友到酒店休息。当晚王某某与朋友也吃饭喝酒,饭后与朋友到KTV唱歌。期间王某某电话邀请郑某到KTV唱歌。在KTV包厢中,刚开始都很正常,后来郑某在包间内的吧台把一个喝茶的玻璃杯子摔了,众人劝解。郑某情绪激动,王某某遂驾车带郑某离开KTV。王某某问郑某晚上怎么回事,郑某说同场年龄大的女子认为她是“小姐”,所以她心里不高兴。开车过程中,郑某称微信被表妹拉黑,一直情绪激动。驾车到工农兵大桥中段时,郑某要下车,王某某将车辆停下,郑某从副驾驶下车后直接翻越护栏跳入沿岗河中。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经查认为,现有证据证实郑某患有精神类疾病,案发前因情绪不良有过二次服毒、一次投河经历,其中二次跟王某某有关。证人也证实,郑某饮酒后容易失态。事发当晚的情况,王某某明知上述事实,应当预见其驾驶机动车带郑某行驶至工农兵大桥,并在水位高、水流较急的桥面中段快车道停车,可能发生郑某跳河自杀的危害后果。
小姐:宋时称乐户、妓女等。至清代仍有此称呼。参阅清平步青《霞外攟屑·释谚·小姐》
1、旧时指婢、妾、娼妓、歌女。
2、富贵人家的女儿。
3、称谓。称妻子、夫人。
4、泛称年轻女子。
5、称选美比赛中的优胜者,常冠以地区名称。如中国小姐、世界小姐。
小姐称呼古来已久,改革开放后,进行统称化,就指“小姐”变为“野鸡”的同义语,是改革开放后的“新事物”。娱乐场所的从业女性,既不能称淑女,又难称千金,直呼三陪女太嫌露骨,沿用“野鸡”不但不敬,于嫖客自己也未免有失身份。经过几年的政治运动,“小姐”是个闲置的旧词,这时正好派上用场。其他称谓反倒随着社会发展进行淡化,本来美好称谓进行贬低化。
综上所述,男友妈妈误解,无非有两样,
1、言谈:放浪形骸,粗俗、黄色段子张口既来,隐晦比喻,一看就是场面上或者见得男人比较多那种,羞涩感少或没有。
2、穿着:紧身,爱暴露曲线,并相对低开高走。
建议还是算了吧,就是解释清楚又如何,只能造成双方尴尬,难道还要道歉不成。
就是以后成了也给以后相处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