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写作是我坚持了很久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这件事情上坚持这么久,就像我也不知道,在盛大的娱乐圈,我独独喜欢易烊千玺。
至于突然一时兴起想到 “ 喜欢 ” 这个话题,是因为看了陶白白的星座解说。
我只能说,陶白白真的比我自己都了解自己。
“为什么喜欢?”
这是一个问句。问句的结果是理由,是原因,是答案。
然而在我这里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在我看来,喜欢不需要理由的。
只是在人潮拥挤中看了一眼,就念念不忘。
我第一眼的喜欢只是感觉而已,第一眼我就对那件事物或者那个人,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心,我才会继续了解下去。
我细想长这么大,这么多年,我做的所有决定,只有极少数是迫不得已而做的,大部分都是源自于那一瞬间的冲动,心里的好奇心的驱使,是没有理由的。不是因为那个人怎么怎么样,那件事物是如何的吸引人,不是的。
如果一定要我想出一个理由来回答为什么会喜欢,那就只有灵魂的冲动。
我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到感触的人。
也许会是刚刚好在那个黄昏的下午,在路边街道,出现了一位拾荒的老人。
在这个瞬间我可能会想象那位老人经历了什么,他的家庭是怎样;也有可能我会注意到布满夕阳的天空,暖色调的街道,这个时候我只会感叹世界的美好。
亦或许是听到了一个视频的伴奏。
伴奏的每一个鼓点好像都敲在了我的心上,每一段旋律都与我当时的情绪曲线相符合。在这一刻,受到震撼的不仅仅是我的内心,还有我的灵魂。
就在那一刻,我整个人都能与那种元素融合。
我的冲动都来自于思想的不受控制,让我自己都感觉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
任何冲动之下的后果都需要自己承担,所以及时止损是很有必要的。
我也说过,我的很多决定是由于灵魂的冲动,是思想的不受控制,但是,终究还是理性占大头。
我做了这件事情之后,如果我觉得它将来会对我有不好的影响,或者说,它好像不是很值得我喜欢,那我就会毅然决然地停止对这件事情的喜欢。
再假如,我喜欢并坚持了一件事情很多年,也就相当于,这件事情是在任何方面都可以满足我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和我产生灵魂共鸣的。
我享受的,是精神层面的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