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年买的《烟花那么凉》,在那年的夏天曾经带着这本喜爱的书到东北走亲戚。只顾了喧闹,书却几乎没翻动。跟随我回家之后就束之高阁了。每一次看它一眼都是喜爱且深情的,也只是一眼而已。大凡书就是这样的吧:非借不能读也。一旦拥有了就冷落了,就像薄情的男子把媳妇娶回家完成了任务一般晾在一边。
这一搁就是六七年。
我看了看书是一零年出版的,我买的时候是最新的。因为很少翻看,它至今依然有七成新。只是我买它时还不曾想有一天会戴老花镜,如今,捧起书来,真的字小了。勉强看了几页,便撂下它翻找老花镜去了。此去经年啊!
从头读起。
第一部分是读城篇。连读五篇: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广州。这五个城市仅去过上海,还只是走马观花似的去了东方明珠和外滩。其他四个城都不曾去过。可是在书上读过影视剧里看过呀。
雪小禅形容老北京是压得住气场的老生,是有着优雅贵族气质的男子。我认同。陈宝国就是吧?《茶馆》《大宅门》里陈宝国把这样的男人演绎得淋漓尽致。
老上海是是一个风情的少妇,是妖娆的罂栗。这形容也跟我心有戚戚。旧上海的影视剧太多了,那种奢华,慵懒,靡和颓,雪小禅想到一个恰当的女子:陆小曼。陆小曼一出场就是少妇的身份。徐志摩之前世人谁知道陆小曼呢?雪小禅的这一联想实在恰当而妙极。
她说武汉是烟火的,是一个不讲究的茂盛的中年女人,我一下子想起电影《生活秀》里的来双阳。真贴切。果不其然,这篇文的最后就提到了卖鸭脖子的来双阳,卖弄着风情却不失心底的真。当年正函授山大的本科,要写影评,其中就有《生活秀》。为了写好影评,我把这部电影看了好几遍,写影评时其中就用了“风情”二字。除了风情,我还用了“风尘”。就是看了陈红当时的造型装扮,脑子里蹦出这两个词。
跟雪小禅,在某些地方,总是不谋而合。这大约就是我对她的作品每每驻足凝眸的原因吧。
读过这五篇想歇一歇的时候,随手翻到前面的《序》,读起来是旧友重逢的感觉。《序》之前是读过了,后面的篇章呢?我就不信这本书之前我只读了《序》,因为我读书很少按部就班的从第一页读起。半山腰的,或者从后面倒着读,或者跳着挑着读,都是有的。
且等以后读着看。